第104章(2 / 9)
刚知道活在世上其实乐趣不少,岂料好日子没过两天,就顷刻间埋于江湖洪流,饶是如此,也咬牙挺过来了。
十几年时光,沈云屏自问江湖上已没有能随意将他拨弄的人,故而对“相生必有相克”这道理嗤之以鼻。
如今才知道,克他的人就在他床榻上!
沈云屏恼怒异常地转过身,两手用力卡住秦嵬的脖子。
他先前在马车上也曾这么卡过一次,那次秦嵬昏迷不醒,尚不知自己险些被谢翎掐得嗝屁着凉。
今日秦嵬清醒得不能再清醒,却只微微愣了愣,随即笑着舒展两臂,任由沈云屏带给他这窒息的感觉,做出了个享受一切的模样。
沈云屏咬牙切齿道:“我掐死你得了,世上就少一个似你这样轻而易举就拿捏我的王八。”
“哎,”秦嵬哑着嗓子,笑眯眯地看着他,“那我就会变成死尸一具,再不会跟少爷做对了。你可以将我装在金棺材里,想带到什么地方,就带到什么地方。”
沈云屏瞪了他一阵儿,手却慢慢松开,十指下滑,在他胸口那道狰狞凶狠的疤上停住。
那几乎将秦嵬贯穿的疤被沈云屏擦出道道伤口的手覆盖,沈云屏感觉到伤疤下这身体的呼吸和温度,忽地长长地吐出口气儿。
他转回身,将自己两手搓了搓,道:“我也不知究竟是怎么,就好像忽然有了这样的毛病。起初很是严重,后来才渐有克制。”
秦嵬顿了顿:“我记得,你曾说过,险些因这过于讲究的毛病搞砸事情。”
“不错,让老楼主训了一顿,自知如此下去不行,才算改善,”沈云屏苦笑道,“只是频繁洗澡、吃用之物刷洗数遍这样的毛病虽能克制,擦手的毛病却难以根除。有急事要事时倒还好,精神集中,能一时忘记两只手,但稍有空闲,就又擦起来。”
他说的不假,秦嵬跟着他这段时间,也时常看到他擦手的动作,有时根本不过脑子。
八方楼何等地方,定已抓了不少大夫郎中来瞧病,老楼主又是何等严格,两方夹击也没能让沈大少爷改掉这习惯,显然已算是心病。
秦嵬皱起眉道:“究竟是何时开始的?”
沈云屏并未回答这问题,只转过头看着他:“你当时在小石城外、我家租的小院内遇袭,险些丧命,还记不记得磨盘与饭桶是如何为你止血的?”
秦嵬没想到他会忽然问这个,微微愣怔:“左不过是些破布条烂树叶,哦,好似还用了些谢叔留在家里的金疮药……已过去这么多年,我怎会记得清这些?”
“你记不清,我却忘不了!”沈云屏的笑里带着苦和叹,“用的是你们三个那条狗来了都嫌脏的破毯子!”
当年事发突然,三乞儿又都年少,磨盘和饭桶已吓傻了,熊瞎子自己则是连喘气儿都费劲,谁还记得慌乱之中用什么给他擦的身,只求短暂堵住伤口,使血不外流更多就得了。
事后两人推着板车上的一人匆匆上路,破屋里他仨积攒多年七零八碎的“财产”都没带上多少,更何况是一条破毯子?
秦嵬已然懵了:“你如何知道?”
“我如何知道?”沈云屏自嘲道,“因为我再回小石城时,那被血浸透、硬得能靠墙根儿立着的毯子还在院里,那么大的血腥味,连其他乞丐都不要它,才能让我捡到。”
秦嵬抚他后背的手顿住。
他已不需要去问,就想得到沈云屏当时是怎样的感受。
这世上的聪明人,或多或少都有过被自己的聪明带来的结果所折磨的经历。
这一点年少时的谢翎就已深深体会。
他从只言片语的消息里拼凑出三乞儿的去向,又从地上的痕迹和蛛丝马迹里推测出当夜熊瞎子的遭遇,立时就明白受伤的是谁,也明白这毯子上是谁的血。
哪怕是笨一些,脑袋转得慢一些,事实带来的冲击和打击就都会缓慢一些。
可谢翎并没有做一个单纯的笨孩子的机会,他曾有过,但也都随着父母朋友的离去而永远地丧失了这样的机会。 ↑返回顶部↑
十几年时光,沈云屏自问江湖上已没有能随意将他拨弄的人,故而对“相生必有相克”这道理嗤之以鼻。
如今才知道,克他的人就在他床榻上!
沈云屏恼怒异常地转过身,两手用力卡住秦嵬的脖子。
他先前在马车上也曾这么卡过一次,那次秦嵬昏迷不醒,尚不知自己险些被谢翎掐得嗝屁着凉。
今日秦嵬清醒得不能再清醒,却只微微愣了愣,随即笑着舒展两臂,任由沈云屏带给他这窒息的感觉,做出了个享受一切的模样。
沈云屏咬牙切齿道:“我掐死你得了,世上就少一个似你这样轻而易举就拿捏我的王八。”
“哎,”秦嵬哑着嗓子,笑眯眯地看着他,“那我就会变成死尸一具,再不会跟少爷做对了。你可以将我装在金棺材里,想带到什么地方,就带到什么地方。”
沈云屏瞪了他一阵儿,手却慢慢松开,十指下滑,在他胸口那道狰狞凶狠的疤上停住。
那几乎将秦嵬贯穿的疤被沈云屏擦出道道伤口的手覆盖,沈云屏感觉到伤疤下这身体的呼吸和温度,忽地长长地吐出口气儿。
他转回身,将自己两手搓了搓,道:“我也不知究竟是怎么,就好像忽然有了这样的毛病。起初很是严重,后来才渐有克制。”
秦嵬顿了顿:“我记得,你曾说过,险些因这过于讲究的毛病搞砸事情。”
“不错,让老楼主训了一顿,自知如此下去不行,才算改善,”沈云屏苦笑道,“只是频繁洗澡、吃用之物刷洗数遍这样的毛病虽能克制,擦手的毛病却难以根除。有急事要事时倒还好,精神集中,能一时忘记两只手,但稍有空闲,就又擦起来。”
他说的不假,秦嵬跟着他这段时间,也时常看到他擦手的动作,有时根本不过脑子。
八方楼何等地方,定已抓了不少大夫郎中来瞧病,老楼主又是何等严格,两方夹击也没能让沈大少爷改掉这习惯,显然已算是心病。
秦嵬皱起眉道:“究竟是何时开始的?”
沈云屏并未回答这问题,只转过头看着他:“你当时在小石城外、我家租的小院内遇袭,险些丧命,还记不记得磨盘与饭桶是如何为你止血的?”
秦嵬没想到他会忽然问这个,微微愣怔:“左不过是些破布条烂树叶,哦,好似还用了些谢叔留在家里的金疮药……已过去这么多年,我怎会记得清这些?”
“你记不清,我却忘不了!”沈云屏的笑里带着苦和叹,“用的是你们三个那条狗来了都嫌脏的破毯子!”
当年事发突然,三乞儿又都年少,磨盘和饭桶已吓傻了,熊瞎子自己则是连喘气儿都费劲,谁还记得慌乱之中用什么给他擦的身,只求短暂堵住伤口,使血不外流更多就得了。
事后两人推着板车上的一人匆匆上路,破屋里他仨积攒多年七零八碎的“财产”都没带上多少,更何况是一条破毯子?
秦嵬已然懵了:“你如何知道?”
“我如何知道?”沈云屏自嘲道,“因为我再回小石城时,那被血浸透、硬得能靠墙根儿立着的毯子还在院里,那么大的血腥味,连其他乞丐都不要它,才能让我捡到。”
秦嵬抚他后背的手顿住。
他已不需要去问,就想得到沈云屏当时是怎样的感受。
这世上的聪明人,或多或少都有过被自己的聪明带来的结果所折磨的经历。
这一点年少时的谢翎就已深深体会。
他从只言片语的消息里拼凑出三乞儿的去向,又从地上的痕迹和蛛丝马迹里推测出当夜熊瞎子的遭遇,立时就明白受伤的是谁,也明白这毯子上是谁的血。
哪怕是笨一些,脑袋转得慢一些,事实带来的冲击和打击就都会缓慢一些。
可谢翎并没有做一个单纯的笨孩子的机会,他曾有过,但也都随着父母朋友的离去而永远地丧失了这样的机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