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佬,这个婚我不离了[年代] 第41节(2 / 4)
前两天宁市老知青聚会,正好放年假,大家便说着要回老地方看看,来瑞城。当年回城,还有几位老同期成了家没走,留在了这里。
几十年没见,大家有说不完的话,聊不完的人生,他们这一批人,每个人的路都走得不一样!
有还在乡下的,有的去了工厂,有捧铁饭碗的,有当个体的,还有出国的!
谁能想到,二十年前一趟火车过来,在乡下拿锄头拿镰刀的人,二十年后会这么不一样。
回到那时候告诉他们,他们都不敢相信的!
聚了两天,有的人回去了,有的人还要回知青点看看,忆苦思甜!再拍几张照片回去。
吴英姿就不去了,去了黄金岭,那真是什么前尘往事都翻出来了,都是些她不想再提起的,这就提着行李箱,来看方橙了。
“母慈子孝,你对我慈了吗?就要我孝?”方橙没客气地怼回去,别想用那一套封建礼数来压着她,没用。
吴英姿教训她,“要是没我,哪来的你?当妈的人了,还不懂这些。”
方橙不理她,摸摸盛夏,让她喊人,“夏夏,这是你姥姥。”
夏夏乖巧地喊了声“姥姥”,站在妈妈旁边打量她,她居然真的有两个姥姥,那是不是也有两个姥爷呢。
吴英姿应了声“诶”,“这是夏夏吧,都这么大了,姥姥带了好东西给你。”
转过身,没看到自己的行李箱,问方橙行李箱在哪里,方橙指了指外面,吴英姿气呼呼地瞪了她一眼,自己出去院子里拿了。
打开行李箱,取出一件粉白相间的连衣裙,拿给夏夏,在她身上比了比,“刚好,好看吧,城里货,大商场买的,你们这边买不到。”
盛夏看看妈妈,不知道应不应该拿这件礼物,但是她挺喜欢的,好看!
方橙朝盛夏点头,跟她说,“快谢谢姥姥。”她自己不喜欢吴英姿,但不强迫孩子跟她一起不喜欢,一码归一码,只要她对夏夏好就行。
把裙子拿给夏夏,吴英姿把行李箱收起来,好奇地在屋里左看右看。
这屋子是真小,就两间,一走没两步就走完了。她现在的家,有院子,有阳台,有书房,站在露台,晚上可以看夜景,这里看出去,乌漆嘛黑一片。
“刚刚一路走过来,我还以为是二十年前,一个路灯都没有,这地方多吓人啊,我们宁市,路上十年前就有路灯了。”真落后。
方橙打开电视机,让屋子里多一点声音,“宁市是大城市,发展快,瑞城以后也会有。什么叫吓人,你们宁市的人,以前没路灯的时候,是不出门是吧?”又忍不住怼她。
那哪里能一样?等瑞城发展成宁市那样,还不知道要等多久。吴英姿走到五斗橱边,摸了摸五斗橱,电视还可以,暴发户是买得起。
又看看客厅的家具。
“椅子是捷克风哦,这都是我们宁市十年前流行的款式了,你们这里还在流行啊,落后好几年了。我们那里,现在都时兴组合式家具了,方便时髦!”
方橙揽着盛夏坐在沙发上:“你这旗袍,还是民国人时兴剩下的,你要不要脱了别穿了?”也不知道哪里来的优越感,时髦不时髦的,不就是跟风吗。
“你怎么,我说一句顶三句!事实还不让人说了!”吴英姿不悦地道。
“知道我不让说,那你就别说了,不然我还顶。”方橙轻飘飘地说回去。
这样的再次重逢的场景,方橙在心里庆幸,幸好经历的不是原身自己,不然心里得有多难受啊。
本以为该是暖心的见面,结果开口就是嫌弃,而不是问女儿一句你过得好不好,也没有多看她两眼。
看进去的,净是这些身外物,不重要的东西。方橙也能猜到吴英姿这是为何,一来是真嫌弃,二来,是信里说的那件事,只怕还没断了念想。
还想把她拐去宁市。 ↑返回顶部↑
几十年没见,大家有说不完的话,聊不完的人生,他们这一批人,每个人的路都走得不一样!
有还在乡下的,有的去了工厂,有捧铁饭碗的,有当个体的,还有出国的!
谁能想到,二十年前一趟火车过来,在乡下拿锄头拿镰刀的人,二十年后会这么不一样。
回到那时候告诉他们,他们都不敢相信的!
聚了两天,有的人回去了,有的人还要回知青点看看,忆苦思甜!再拍几张照片回去。
吴英姿就不去了,去了黄金岭,那真是什么前尘往事都翻出来了,都是些她不想再提起的,这就提着行李箱,来看方橙了。
“母慈子孝,你对我慈了吗?就要我孝?”方橙没客气地怼回去,别想用那一套封建礼数来压着她,没用。
吴英姿教训她,“要是没我,哪来的你?当妈的人了,还不懂这些。”
方橙不理她,摸摸盛夏,让她喊人,“夏夏,这是你姥姥。”
夏夏乖巧地喊了声“姥姥”,站在妈妈旁边打量她,她居然真的有两个姥姥,那是不是也有两个姥爷呢。
吴英姿应了声“诶”,“这是夏夏吧,都这么大了,姥姥带了好东西给你。”
转过身,没看到自己的行李箱,问方橙行李箱在哪里,方橙指了指外面,吴英姿气呼呼地瞪了她一眼,自己出去院子里拿了。
打开行李箱,取出一件粉白相间的连衣裙,拿给夏夏,在她身上比了比,“刚好,好看吧,城里货,大商场买的,你们这边买不到。”
盛夏看看妈妈,不知道应不应该拿这件礼物,但是她挺喜欢的,好看!
方橙朝盛夏点头,跟她说,“快谢谢姥姥。”她自己不喜欢吴英姿,但不强迫孩子跟她一起不喜欢,一码归一码,只要她对夏夏好就行。
把裙子拿给夏夏,吴英姿把行李箱收起来,好奇地在屋里左看右看。
这屋子是真小,就两间,一走没两步就走完了。她现在的家,有院子,有阳台,有书房,站在露台,晚上可以看夜景,这里看出去,乌漆嘛黑一片。
“刚刚一路走过来,我还以为是二十年前,一个路灯都没有,这地方多吓人啊,我们宁市,路上十年前就有路灯了。”真落后。
方橙打开电视机,让屋子里多一点声音,“宁市是大城市,发展快,瑞城以后也会有。什么叫吓人,你们宁市的人,以前没路灯的时候,是不出门是吧?”又忍不住怼她。
那哪里能一样?等瑞城发展成宁市那样,还不知道要等多久。吴英姿走到五斗橱边,摸了摸五斗橱,电视还可以,暴发户是买得起。
又看看客厅的家具。
“椅子是捷克风哦,这都是我们宁市十年前流行的款式了,你们这里还在流行啊,落后好几年了。我们那里,现在都时兴组合式家具了,方便时髦!”
方橙揽着盛夏坐在沙发上:“你这旗袍,还是民国人时兴剩下的,你要不要脱了别穿了?”也不知道哪里来的优越感,时髦不时髦的,不就是跟风吗。
“你怎么,我说一句顶三句!事实还不让人说了!”吴英姿不悦地道。
“知道我不让说,那你就别说了,不然我还顶。”方橙轻飘飘地说回去。
这样的再次重逢的场景,方橙在心里庆幸,幸好经历的不是原身自己,不然心里得有多难受啊。
本以为该是暖心的见面,结果开口就是嫌弃,而不是问女儿一句你过得好不好,也没有多看她两眼。
看进去的,净是这些身外物,不重要的东西。方橙也能猜到吴英姿这是为何,一来是真嫌弃,二来,是信里说的那件事,只怕还没断了念想。
还想把她拐去宁市。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