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佬,这个婚我不离了[年代] 第3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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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橙在心里叹气,把搪瓷锅里的面和肉舀到盛夏面前的铁碗里。
  摸摸她的脑袋,“我饱了,你吃,小宝宝要多吃肉才能长高。我去收拾东西。”
  盛夏嘴里将信将疑念着:我是小宝宝。
  看着妈妈开始翻箱倒柜。
  这年头物资紧缺,只要手里有货,就不怕没人要。
  只是这个家条件实在过于一般,她一点不抱希望,搜到有啥便是啥。
  放平心态,没想到真搜出不少好东西来。
  方橙小心翼翼把东西放到床上,眼尾弯弯,好像看到了电子表上咣咣咣冒出来的金币。
  数了一下,有五个电子表,还有一个电吹风,一个卷发棒,都是盛长沣从南边带的。
  电子表估计是要拿去倒卖,电吹风和卷发棒是给原身的。
  瑞城是内陆小城市,落后,改革的春风还没吹过来。
  在这里,这些都是稀罕物件,百货商店有卖,但比这种私下倒卖的贵许多。
  方橙找了块方布料,把东西一件件像供奉财神爷一样放进去。
  “妈妈,那个是妈妈的。”盛夏看到方橙把电吹风卷发棒都放进去,小手指着说。
  方橙把四个角系好,“都用不上,用不上。”
  都快吃不上饭了,身外之物是时候体现它的价值了。
  ……
  他们住的地方是桃李村,离春风镇镇上不远。
  方橙穿着昨天买的粉底波点长袖长裙,左手背着东西,右手牵着盛夏,走了不到半小时,便到了春风镇。
  春风镇不大,但方橙想卖个更好的价钱,怕这里消化不下,又拉着盛夏去坐公交车,去了城里。
  市集挨着瑞城最繁华的一条街,在一个小市场里。
  市场里有固定的商店,广场上都是流动摊贩。
  方橙找了个靠门的地盘,想在这里摆。
  但门边的位置都被人占了,要是就这么下去,很容易被人轰走。
  地盘这种东西,先到先得。
  方橙想了想,自己也不是不能野蛮一把,但肯定会输。
  算了。
  左边是卖冬枣和柿子的大叔,右边是卖丝袜的大姐,中间倒是有一点点空地,方橙眼瞅着,她这么瘦,到中间刚刚好。
  就是……怎么进去呢?
  方橙拉着盛夏站在一边,大叔大姐瞅着有人,把唠了一半的嗑放下,开始吆喝。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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