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0章 关于试点、关于二季度小总结(3 / 7)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或开发商自行垫付一定建筑费在监管账户内,余额用担保来承借等等。
  其次草案中相关条款与过去最大的变化是:购房者的支付形式。
  同样是最少首付总款项的20%,但是剩余的80%无论是按揭还是全款,都要等到正式交房之时才会正式开始履约。
  当然,细则有很多。
  比如购买期房时,虽然只需要支付20%为首付,但仍然需要完成一系列信用审核。
  如后续要选择按揭贷款,则同样需要评估购房者的收入状况、征信状况、可获得按揭贷款的金额上限、最长还款年期等等。
  如选择全款支付,同样也有相关审核。
  为了防止大范围炒房,也加入了一定量因地制宜的防范策略,包括购买资格等等。
  这一套反正是现成的。
  过去、现在、将来都控制不了的炒房团,这个草案也一样很难规避。
  综上。
  整体核心只围绕一个事情:将原来预售制度下,风险全部转嫁给购房者个人的现状,改为风险均摊。
  有香港能前后五六十年没出现过大规模烂尾楼的案例在,湖北自然也可以。
  这样的策略下,关于‘地产金融’行业里会涌现出来的商业天才,在湖北是已经不可能再出现了。
  按照原有的预售制,只要能从银行不断贷款,那商业神话就永远会不断涌现。
  后世在皮带许等大佬跌落神坛之前,自媒体、网络报道都在吹嘘他们多牛多牛,然后潮水一退,结果大家都看到了。
  所以说,这些所谓的商业神话靠的是什么,已经是不言而喻了。
  在当下这个时间节点,房价还没有超级大放水的情况下,这样的策略施行,影响力不算太大。
  毕竟这二年烂尾楼现象也还不算多。
  当然,一些玩惯了资金到处挪用,宽松的监管,一句话就能拿下预售,四处开花的地产商,还是对这样的试点文件表达了十二万分的反对意见。
  不过这些意见并不重要。
  因为制度本身没毛病。
  甚至是属于君子协定一类的。
  对于遵纪守法的地产商,毫无压力。
  实际上根本没影响到开放商的所得利润,甚至明显有利于背景简单、规模较小的开发商。
  因为这类开发商中有很大一部分本来就没能力去玩那手‘开局一块地,贷款到处拿地无限循环往复吹泡泡到负债两万亿’的模式。
  所以,现在的模式也不过是资金宽裕多开楼盘,资金不宽裕少开楼盘,还是能吃饱饱,说不定还有机会捡漏做大。
  预售制发展到后世,因为各大地产商负债率奇高无比,最终烂到无与伦比的地步,所有报道仍说银行业不会出现系统性风险,是因为风险彻底转嫁给了每个个体。
  敢于强制断供的人毕竟是少数,哪怕联合起来,也只是一个个个体,并且房子还没实际交付变成商品,甚至不具备流通性,所以只是分别爆发的独立事件,独立事件不到一个足够大的体量是无法触发系统性风险的。
  所以后世哪怕网络渲染多地强制断供,银行发声明表示占比非常少,依旧稳如泰山,也是这个缘故。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