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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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里,我要特别指出的是,起诉书以及对其不利的证据不应视为对被告的有罪证据或有罪推定,任何人在没有接受审判之前都推定其是无罪的。在听审完所有证据以及律师基于证据的辩论之后,如果你们认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被告指控的事实成立,你们必须判他有罪;如果你们认为控方的证据不能排除合理的怀疑,那么你们有义务判他无罪。你们不必考虑这起案件中的其他问题,如果被告被宣告有罪,法官将最终确定惩罚。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律师可能会对对方的证据表示异议,请不要因此而对他们有任何偏见,这是他们的责任,你们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而不能依据任何同情或讨厌的情绪,这是你们在刚才的宣誓中保证过的。有关的法律问题,我会在庭审过程中给你们指示。在被允许讨论之前,你们不能和任何人讨论案情,包括你们相互之间。明白了吗?
  陪审团们一起点头。
  法官把目光转向布尔律师:“控方准备好了吗?”
  “是的。”
  法官:“请控方律师开始发言,布尔先生,你可以开始了。”
  ……
  不得不说,想成为一个合格的律师,首先就得有一定的演讲天赋,这也难怪美国有那么多总统都是学律师的,这无疑是一个非常需要领袖气质的职业。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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