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风 第17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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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同探手,“他这脑子能和我是同学?人崇礼的。”
  “崇礼的?”
  老板倒是没想到,低眸看向于瑾,他躬着腰,手下动作不停,干脆利落的卸掉了离合器。
  “好学生啊,崇礼的学生能干这玩意儿?”
  季同哼笑一声,“这算啥,他那就不是一般的脑子,过目不忘知道不。”
  季同扔了扔手里的扳手,“算了不多说了,老于说你也不是个读书的料。”
  “反正我这兄弟,大才。搁你这干这玩意,别祸害人家了。”
  “……”
  *
  窗外下了点小雨,淅淅沥沥的。
  陶昉出门的时候换了件厚实的宽松卫衣,下面套上烟灰色的铅笔裤。头发长的太快了,转眼就将及腰。
  她的画架立在床边,脚下有大盒的水彩染料和刷子。
  画纸上染料堆叠,画作上的人物慢慢成形。
  陈丁泽推开门,他手里端着一盘切好的水果。
  进门,他搬来一张小凳子,放在两人的花架中间,然后把水果放上。
  “吃水果。”
  陶昉顿了下笔,抬头向他看去,礼貌的说了一声。
  “谢谢。”
  陈丁泽脸有些微红,他捏了捏耳垂。
  陶昉已经偏过了头,专注的涂着染料。
  她把长发用一根皮筋挽了起立,松松散散的垂挂着,露出了圆润饱满的头型还有纤长细嫩的脖颈。
  从他的位置看去,少女侧脸仿佛从油画里走出来一般。
  见到陶昉是在两年前。
  他站在父亲身后,看到她从一辆蹭亮的车上下来,那时候也是一个雨夜。
  她站在保镖撑的黑色雨伞下面,毛绒外套裹的厚厚实实的。
  很瘦弱一个,皮肤苍白,嘴唇几乎没有血色。
  和她鲜明对比的是,他的脸从脖子红到了耳朵。
  她很漂亮,好像是从父亲那些油画里走出来的天使。
  后来,她成了父亲的学生。
  也成了他的“同学”。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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