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二章 何为必胜(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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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这一个诗不错,足够简单。
  诗所涉及到的物象,弟弟差不多都能理解。
  “牧童是什么吗?”弟弟趴在李孟羲的膝盖上,好奇的问。
  “嗯……牧童就是,放牛的小娃娃。”
  “那不就是我吗?是不是我吗?”弟弟忽闪着大眼睛,天真的问。
  弟弟知道自己是小娃娃,他神奇的脑回路,认为小娃娃就是他。
  李孟羲忍不住笑了,“嗯,小娃娃就是你。”
  “那黄牛是不是就是哞哞(读mang吧,黄牛叫声是mang~但是mang这个音,找不到字。)吗?”
  弟弟问,黄牛,是不是就是牤牤,牤牤就是牛的意思。
  弟弟的口语太可爱了,他把牛叫做mangmang。
  弟弟还不理解的是,蝉是什么。
  “蝉就是知了~知了~叫的那种。”
  “马叽了(儿)吗?”弟弟问。
  “嗯。”
  马叽了,了读轻音,儿化音,马叽了儿,就是知了。
  当弟弟把古诗的意思全弄明白之后,他开心的自己背着玩儿,不一会儿,就背的很熟练了。
  也不知为什么,古诗让弟弟背起来,弟弟学的很快,而教弟弟儿歌,比如两只老虎,弟弟学的还不如古诗快呢,可能是汉人内里的文化基因所决定的吧。
  古诗对汉人有天然的亲和力,不管是音韵还是物象,还是风格;而两只老虎,是欧洲人写的儿歌,用的是欧洲的七阶音拍,节奏也迥异于中土音韵。
  论音韵和谐,两只老虎这玩意儿不如古诗。
  有人说,古诗才是中土人的歌谣,这么说有一定道理。
  上午的时间,李孟羲跟各营交代了,上午是教弟弟写字的时间,无紧要之事,还是不要来打搅。
  于是,便成了惯例,李孟羲上午就不处理任何事了,专心教弟弟写字,并且自学。
  《孙子》始计第一篇,“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
  将听吾计,用之必胜,留之;将不听吾计,用之必败,去之。计利以听,乃为之势,以佐其外。势者,因利而制权也。
  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逸而劳之,亲而离之。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
  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吾以此观之,胜负见矣。”
  回顾学过的兵法,李孟羲眉头微皱,世上无完人,纵是《孙子》兵法,兵家始篇,李孟羲认为也有瑕疵。
  【将听吾计,用之必胜,留之;将不听吾计,用之必败,去之。】此一句。
  用之必胜,留之。何为胜?何为必?何为必胜?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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