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叛乱过后(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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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杰问薛冲,你为什么不吃完饭以后亲自写,还要我来代笔?
  “你写的字比我好看嘛。我喜欢打仗,不喜欢写字,这总行了吧?”薛冲耍了个无赖,把写信的任务交给了赵杰。从这以后,凡是有需要他亲笔书写的东西,他都交给赵杰代笔。除了签字,这个任何人也代替不了。
  这倒不是薛冲官僚,而是他的字真的拿不出手。民国时期,大部分人都用毛笔写字。薛冲的毛笔字实在拿不出手,干脆也不出这个丑了。至于签名嘛,就两个字,多练练还是可以对付的。
  信的事情交代完了,赵杰又问参与叛逃的三营,该如何处置?
  这才是最大的难题。三营好几百人,全部枪毙不现实。可要是就这么饶了吧,叛逃都不处罚,所谓军法不是形同虚设了吗?今后谁还会遵守军规军纪?想要提高队伍的水平,就更难做到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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