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何不食肉糜(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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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花听了这话,更懵了。
  “小姐,我哪有资格去参加王爷的宴请?
  不过小姐,咱们真的要用第二个册子啊?”
  “设计出来的不就是等着用的吗?这一下,本小姐要闪瞎他们的眼睛。
  我要让他们知道,有人模仿我的店,有人模仿我的设计,但我依旧是他们永远都追赶不上的爸爸。
  到时候我们就打出一个广告。
  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
  是不是觉得很霸气!”
  桃花想象了一下,也觉得很带劲。
  “嗯嗯,果然霸气,小姐怎么说都是对的。”
  “乖啦,去吧,明天我会把王爷给请来。
  趁现在有时间,我去于家一趟!
  富顺啊!去把周公子送王爷那去。”
  富顺赶忙跑了上来,心里松了一口气,看来小姐是记着自己了。
  周少言被安排的明明白白的,也不反抗,心里越发好奇,沈安安到底要做什么了。
  “周公子,咱们走吧!”
  “啊,好!”周少言又看了一眼忙来忙去的桃花,叹了口气。
  “你叫富顺?”
  “回公子话,正是。以前小人是不叫这个名字的,是小姐觉得小人原来的名字不好听。富顺这个名字喜庆,富贵顺利,人生就圆满了。”
  周少言点了点头:“的确是个不错的名字。你们,都是于家的家奴?”
  “嗯,不过小姐在于家也是嫡小姐的待遇。小姐说了,我们好好干,等干满三年,就帮我们去除奴籍,让我们恢复良人的身份。
  小姐还说到时候我们就是正儿八经那工资干活了,就不再是家奴了。”
  周少言愣了一下:“这种事情,于家也不管?”
  “老太爷说这是行善积德的好事,所以支持小姐。”
  周少言觉得要重新评估沈安安这个人了。
  一个外姓姑娘,在于家却是嫡亲小姐的待遇,沈家跟于家的关系,就值得寻味了。
  “穿上青云鞋,步步上青云!”
  “漫漫人生路,步步青云鞋!”
  “沈家鞋柜,洛朝最时尚的鞋柜。”
  “穿上青云鞋,你就是这条街最靓的崽!”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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