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立志当个咸鱼(2 / 3)
只不过其他几个人听了他的话,都愣住了。
“儿子,这事情你怎么知道?”
沈林有些纳闷,这事儿他都不知道,一个小屁孩竟然会知道,而且前因后果说的还挺清楚。
沈安安也支棱起了耳朵来。
说实话,她刚刚之所以反应慢了半拍,还是因为沉浸在后世的习惯之中。
要知道,在后世法制健全,天眼遍布,人命案子虽然也有,但绝对不多。
她反应过来,这是古代。
人命似乎并没有那般的值钱。
“哦,我听圆圆说的啊。
就是后街那个开书铺的。
他三舅姥爷在县衙当书办呢,今天下午他才回来。”
沈安安下意识的抬手在他脑袋上摸了摸,这小家伙的消息已经不是灵通那么简单了,这简直就是神了啊。
看来这小家伙的消息网,还真是强大的不行。
“这事儿,大家听过就当耳旁风,吃完饭就都给忘了,记住了吗?”
郑小云难得的用了十分严厉的语气。
这话多半是跟春兰夏荷两个人讲的。
这两个小姑娘是个嘴碎的,热衷各种八卦,而且经常出入市井菜市场之类的地方,难保哪次最快就秃噜出去。
公家的事情,还是少掺和的好,最好连碰都不要碰。
两个小丫头赶忙应了是,就连大虫都点了点头。
“夫人放心吧,我们晓得轻重。
这事情就是饭桌上的一个乐子,大家听了也就听了。
左右跟咱们家没什么太大的关系。
不过回头还是去跟于家要几个人,看护家里几天。
左右等这凶手抓住了才好。”
大虫的话,引来了郑小云的赞同 ,她看了看在一旁明显没当回事,大快朵颐的沈林,用筷子在他筷子上敲了一下。
沈林无奈,点了点头:“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做。
不过那个匪徒杀了人,未必会跑到咱们云山镇来,再者于家的那些耳目也不是吃素的。
如果有生人进来,应该逃不出。”
“应该应该,叫也说是应该。
这老虎还有打盹的时候呢,何况是人? ↑返回顶部↑
“儿子,这事情你怎么知道?”
沈林有些纳闷,这事儿他都不知道,一个小屁孩竟然会知道,而且前因后果说的还挺清楚。
沈安安也支棱起了耳朵来。
说实话,她刚刚之所以反应慢了半拍,还是因为沉浸在后世的习惯之中。
要知道,在后世法制健全,天眼遍布,人命案子虽然也有,但绝对不多。
她反应过来,这是古代。
人命似乎并没有那般的值钱。
“哦,我听圆圆说的啊。
就是后街那个开书铺的。
他三舅姥爷在县衙当书办呢,今天下午他才回来。”
沈安安下意识的抬手在他脑袋上摸了摸,这小家伙的消息已经不是灵通那么简单了,这简直就是神了啊。
看来这小家伙的消息网,还真是强大的不行。
“这事儿,大家听过就当耳旁风,吃完饭就都给忘了,记住了吗?”
郑小云难得的用了十分严厉的语气。
这话多半是跟春兰夏荷两个人讲的。
这两个小姑娘是个嘴碎的,热衷各种八卦,而且经常出入市井菜市场之类的地方,难保哪次最快就秃噜出去。
公家的事情,还是少掺和的好,最好连碰都不要碰。
两个小丫头赶忙应了是,就连大虫都点了点头。
“夫人放心吧,我们晓得轻重。
这事情就是饭桌上的一个乐子,大家听了也就听了。
左右跟咱们家没什么太大的关系。
不过回头还是去跟于家要几个人,看护家里几天。
左右等这凶手抓住了才好。”
大虫的话,引来了郑小云的赞同 ,她看了看在一旁明显没当回事,大快朵颐的沈林,用筷子在他筷子上敲了一下。
沈林无奈,点了点头:“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做。
不过那个匪徒杀了人,未必会跑到咱们云山镇来,再者于家的那些耳目也不是吃素的。
如果有生人进来,应该逃不出。”
“应该应该,叫也说是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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