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出去走走(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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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家虽说不缺粮食,但也没多余的给她折腾,只能等来年暖和一些,或者等新粮下来的时候再想办法。
  话说回来,这个时代的人家,一天是只吃两顿饭的。
  也就是午饭跟晚饭,事实上早饭是不吃的。
  按照后世的时间来算,说是午饭,其实是叫做朝食,介于早饭跟午饭之间,大概在十点钟左右。
  而到了傍晚,太阳落山的时候,进食晚餐。
  但沈安安之前身体不好,所以要加餐,在她刻意的引导之下,如今沈家已经习惯了一日三餐。
  “娘,吃完饭,我想出去走走。”
  沈安安呼噜噜喝着腊八粥,这五谷炖煮的很烂,非常香甜,让她忍不住多喝了一碗。
  听了这话,郑小云喝粥动作,却是缓了一下,若有深意的看了她一眼,却发现自己的闺女正在跟弟弟抢一块脆萝卜,神色如常。
  这脆萝卜,还是沈安安指挥,郑小云腌制出来的,爽口无比,非常下饭。
  冬天没什么好东西,也就是腌制的白菜之类的。
  这也得亏是现在温度低,否则以现在的腌制办法,沈安安估计用不了两个月,就酸的不能吃了。
  好在她会不少方子,家里的腌菜重新腌制了一批,如今刚好能吃,味道都出奇的好。
  郑小云犹豫了半晌,看了看沈林,沈林若有所感,偏头就对上了妻子询问的目光,轻轻点了点头。
  刘浪,这个人,在这沈安安重新活过来的个把月来,似乎已经从这个家完全消失了,再也没有人提起来过。
  而且女儿也是越来越开朗皮实,性子虽说有了转变,不似之前那般大大咧咧,气性大的,但终归是犹如野草一般旺盛生长了起来。
  这个把月,小脸都养的出了二两肉,白里透红,看着气色就好了很多。
  更难得的是,这孩子现在真的不用让他们操心了,省心的很。
  “嗯,出去走走也行。对了,锅里蒸了一些米糕,回头你去镇子北边那个狗儿巷去看看。
  小七那帮乞儿,都落脚在那边。
  今天过腊八,送点吃的过去吧。”
  狗儿巷,在云山镇实际上是一个非常出名的地方。
  因为整个镇子的乞丐之流,都聚集在那里。
  正常情况的好人家的孩子,一般都不会到那里去玩。
  久而久之,狗儿这个词就已经成了乞儿的代名词。
  古代起名字,有一句俗话,叫男不叫天,女不近仙。
  什么意思呢?
  就是在古时候,讲究贱命好养活,相信命格一说。
  男孩子,名字万万不能叫什么什么天的,比如周天,李天,王天这种,这是对老天爷的敬畏,哪个凡人能压住这种名字?
  女孩也不会叫菊仙,凤仙这之类的名字。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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