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衣裳的规矩(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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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理很简单啊,娘,你看啊,咱们人得穿衣服对吧?
  那为啥要穿衣服呢?就是为了保暖,那手也一样啊,是身体的一部分。”
  说着话的功夫,沈安安手头上的动作却没停,如今一副小手套,已经做好。
  只不过大拇指跟食指,却不是完全封闭的,而是能够露出来一小节。
  而中指虽然也能露出来,缺又长了一截。
  至于无名指跟小手指,则是完全封闭起来的。
  明显是有不同的皮子拼接的,手指部分的很薄很软,戴上之后,也不影响动作。
  而且在手套的手背一面,沈安安还给绣上了几根竹子,又点缀了几朵梅花。
  刹那间,雪白的手套,就生趣盎然。
  竹子跟梅花,这两种东西,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是被文人君子钟爱的东西。
  原本俗气的物件,因为这两样存在,远远看去,就好像是在冰天雪地之中,竹子傲骨而立,梅花霜寒散香,都是铮铮风骨。
  这东西就算拿出去销售,都绝对达到了水平,郑小云觉得自己这些年的女红都练到了狗肚子里。
  这凡事都怕有个比较。
  “好看,真是好看极了!”
  可见也是个不爱读书的,当姑娘那会,郑小云虽然会认字,写的也还行,但书是真的不爱读。
  说了半天,就只是好看,其他的话却是说不出来。
  就跟后世一帮人,只会说一句卧槽表达一般,简直可以说是异曲同工。
  当然,这得感激我华夏文字一脉相承,博大精深的属性,倒是流传了下去。
  反正只要一细品,总能从简单的两个字中品味出无数感情来。
  妙不可言!
  沈安安被逗乐了,眼睛笑起来,弯成了月牙儿。
  “我那弟弟是个命苦的,这么小的人儿,天天就得案牍劳形。
  每天都得写那么多的大字。
  这寒冬腊月的,我这个当姐姐的,没爹娘狠心,自然得多疼一点。”
  笑着俏皮的冲着郑小云眨了眨眼睛,郑小云眼睛一瞪,作势要打,但看着沈安安得意的模样,这手终究是没下去。
  这臭丫头,坏就坏在一张嘴巴上了!
  “懒得收拾你,这东西我拿走。
  回头你需要什么,跟娘说,娘给你置办。
  这里头都是皮子,怪难闻的。光线也不好,回头别把眼睛给熬坏了。
  那个,娘要给你爹做一套袄子,回头,回头你来帮娘一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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