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章 摆驾上林(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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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实质上,这个破产的农民依旧沦为了佃农,但与租种地方富豪的田地相比,租种上林苑的土地,对破产农民要友好许多。
  此时,民间的田亩租税大概为三到四成,即:租种某人的田亩后,该田亩每年的产出,都要拿出来三到四成出来,交给田亩的主人,作为租税。
  但想想就知道:作为这个时代的豪强,有钱人基本不会有什么‘富长良心’的情况发生——他们要的,不是佃农每年百十来石的米粮,而是佃农本身!
  要想将一个佃农合理合法的变成自己的奴仆,在此时的操作难度也几近于无。
  ——哦~一家五口,一年要一百石粮食啊···
  ——那这样,我租给你五十亩地。
  这五十亩田,到年底产出一百五十石粟米,其中却有六十石要被交给主家,当做租税。
  仅剩九十石,但这一家人的最低需求是一百石,怎么办?
  借。
  跟主家借粮,以求安稳度过当年。
  但后世人对此却是心知肚明:提前消费的口子一旦打开,就很难关的上了···
  第一年借十石,九进十三处,第二年就要还十五石。
  还了十五石,第二年的收成就剩七十五石,就又要去借二十五石。
  就这样利滚利滚利滚利,短短五年之后,这个佃农就会发现:自己所租种田亩的所有产出,都要用来还债。
  种地种一年,到头来一粒粮食都不是自己的,怎么办?
  只能继续借。
  这时候,在过去几年一直阔绰借粮的主家却说了:地主家也没余粮了啊···
  一家老小没粮食,还是在秋收之后就原地破产,能怎么办?
  要想活命,就只能委身为奴,以签下那份卖身契为代价,祈求主家抹除自家的债务。
  就这样,原本为国家纳税服役的自耕农家庭破灭,并消失在国家的户籍之中。
  于之相比,上林苑无疑是友好多了——租税三成。
  虽然租税和民间豪强差不多,但作为国家机构,上林苑将田亩外租的意图,必然和那些豪强南辕北辙。
  豪强外租田亩,是想要把这一家农民变成奴隶,专门为自己耕作田亩,以及端水送茶。
  而国家将田亩租给破产百姓,却是为了拉这家农民一把,避免这一家人的名字,消失在户籍之中。
  所以,对于一家五口这个级别的家庭,上林苑的田亩外租标准十分爽快:一家百亩。
  皇帝又经常出入上林苑,使得租种上林苑田亩的百姓,能间歇性得到一笔笔意外收入。
  ——皇帝出行,是要撒钱的~
  不严谨的说:百姓对皇帝跪拜一声,皇帝都要撒点福利出去,以收买人心。
  再加上汉室有意无意的‘巧立名目’,以收成不好、收成太好;太后生辰、陛下生辰;乃至于陛下心情不好、陛下心情太好等名义,经常性减免上林苑的租税,使得上林苑的佃农一年到头,会发现所得,比种一百亩自家田亩还要多!
  这就使得上林苑的佃农只要勤奋,甚至只要不是太懒惰,就能在十到二十年之内,重新积攒下足够购买田亩的财富,花费一代人的时间,将家庭从自耕农向奴隶的滑落强行逆转,再次成为自耕农阶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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