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燕狗来了(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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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富胜有些相信,樊力是郑凡教出来的。
  虽说李富胜自己不是个什么天才,但他相信,这个世界上,确实是有天才的,比如……青霜。
  外人很少知道,那个七大总兵中唯一一个可以在书面上不冠以“李”姓的青霜,其实才是七大总兵中,个人武功最高的一个。
  所以,青霜很多时候,都会陪伴在侯爷身边。
  因为,同样没多少人知道,侯爷虽然是个武夫,但品级,并不高,有时候穿上那一身甲胄,还会有些吃力。
  据说,侯爷小时候曾显露出超绝的练武天赋,只不过后来出过一次变故,受了一次极为严重的伤,导致气血衰退。
  “九品是能感应到气血流动,可以操控气血,八品则是气血外放,七品,则是将气血可以在身外进行施展。
  我不是个习武天才,在我看来,气血之道,还是在于养。”
  “痒?”
  “是,要养。”
  “要多痒?”
  “道家和炼气士,走的是相似的一类路子,养天地之气融入己身,以期和天地达成共鸣,借用天地之力;
  我等武人,则以自身为熔炉,这具身躯,其实就是道家的天地,而气血,则是这片天地之中的气象。
  我个人经验的话,武人养气,尤其是军人养气,最适合的,还是养杀气!
  因为有敌人,因为有战场,因为有厮杀,于厮杀中方可得感悟,于战阵中方可得突破。”
  郑凡点点头,原来是这个养气。
  他也明白了,
  李富胜说的修炼方法,简而言之,就是:
  干架!
  拼了命地去干架!
  前面再加一个前缀,
  不要停!
  “郑守备。”
  “末将在。”
  “你是个天才,我是个蠢笨人。”
  “大人,这………”
  “但聪明人,就喜欢走捷径,总以为天地万法,都有捷径可寻,却往往会忽略掉脚踏实地。
  身为军人,自得有军人的那种豁出去的气势,这一点,在郑守备身上,我没看见。”
  郑凡闻言,身体一凛。
  这几乎是在说自己有点“贪生怕死”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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