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章 世间善恶之分(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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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蒂莲被押着走过去时,她看见一个胡同里有两个人。
  一个穿着靓丽的壮汉,手里拿着鞭子在抽打一个衣衫褴褛之人。
  她眉头一皱。
  可恶,这些富人,竟还在欺负穷人!真是恶贯满盈不知悔改!
  就在这时,她听见那富人开口骂道:混蛋,你以前对我们拳打脚踢的气焰去哪了?还手,还手啊,狗东西!
  这富人,一边抽打一边辱骂数落,神情快意的很。
  而蒂莲也看清楚了,这富人的手腕上。有长年累积的鞭痕,还有额头上也有伤疤。
  若出身为富,怎会有这种伤口?
  按这富人所说,以前这富人才是穷人。而这倒在地上被打的鲜血淋漓瑟瑟发抖之人……蒂莲怎么也不敢相信,这人曾经是富豪。
  而现在这富人有了房子有了财富,便开始翻过来欺负曾经伤害他的人。
  这世道,是怎么了?
  蒂莲的心,沉了下来。
  随着那抽打声越来越远,她眼眶越来越红,无奈的摇头。
  她所教导的日行一善,没想到忽视这样的结果。
  世人无情。无法度化,她尽力了。
  她木讷的被带到了公堂之上。
  直到面前那桌案上的案板,被县官拍响,才让蒂莲浑身一颤,回过了神。
  蒂莲抬眸,隔着斗笠,她隐约能看到坐在公堂上的人,正襟危坐,面色严肃的盯着她。
  环顾四周,两边都站着两排衙役,面色凝重目视前方。
  这些人,好不威风。
  这就是民间的公堂了。
  见她毫不畏惧,县令敲响了案板,指着她:来人,将她的斗笠拿下。
  什么?拿斗笠?
  蒂莲走进来时,门口站着许多的百姓,她现在虽然是男子的装扮,但也有很大的可能会被认出来。
  她拉住斗笠,看着走来的衙役,她转过头,不让他碰。
  衙役为难的看向县令。
  县令冷哼一声,怒气腾腾的骂道:江湖骗子,不愿示人,定是与妖怪苟且!
  听他这么一说。蒂莲生气的指着他:你胡说什么?什么都没查,便妄下定论,你算什么县令?
  她的辱骂,让县令一张胖嘟嘟长着胡渣子的老脸涨的通红,他命令道:快,揭下他的斗笠,本官倒要看看这是何方妖孽,在此祸乱!
  蒂莲一惊。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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