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她是那只白眼狼!(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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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年他与沈琳琅逃离对手掌控之后,穿过通州城他们来到了城的另一侧。
  那是寒风呼啸的初冬之夜,身体尚未复原的他在经过商队马车颠簸之后在山脚下停下来。
  “我还有任务,你在这里等我,我已经传了消息给我的属下,他们会来这里跟我会合,见到他们你把这东西给他们看就行了,他们会守着你的。等我回来,我跟你回家,跟你的父母亲提亲。”
  从来没有说过提亲这类字眼的他,当时是浑身不自然的。
  但他必须这么做。
  “提亲就免了吧!我还不至于要靠这种手段把自己给嫁出去。”她无所谓地笑着,并把手里自己那张婚书给撕了,又问起他要去执行什么任务。
  他已经习惯了她的口无遮拦,爬起来说:“我要去救命。我再不去,世上只怕又得多几条不必要的尸体。”
  他要救的是因罪免职的原詹事府詹事钱滁一家,钱家是太子一手提拔上来的东宫属官,因着一篇文章犯了错,当时联名弹骇钱家的折子络绎不绝,证据于他们极为不利。但钱家与他是故交,他私以为不该赔上妇儒性命,结果刚到通州即遇险。
  在通州城内的时候他曾经侧面打听过钱家情况,得知朝廷还没下旨,而钱家仍然还算平静,心才踏实下来。他生怕因为他在山上被困的半个月里,发生不可逆转悲剧。一切都还来得及,他又怎么可能不急着去办完?
  这个时候她提出来:“他们家住哪儿?不如我帮你送信。你在这里等我。”
  他自是不肯。一则是这件事情至关重要,二则是她一个姑娘家,他没有让她去跑腿的道理,哪怕也知道她功夫扎实。
  但她坚持:“这破山岗让我呆一刻钟我都呆不下去,你有伤不方便,谁知道你什么时候才能赶回来?还不如我去,我全须全尾的一个人,就算遇到人,人家也不会疑心我。”
  斟酌之下,他其实也觉得有道理。
  总之最后,还是她去了。
  但后来他多么后悔当初这个决定。
  沈琳琅拿了他的信物走后,他在原地等了她三天三夜都没有等来她的回音。
  佟琪与谢蓬拖着他回了府,随后赶去钱家打听后续,结果半路就收到了钱家上下十几口人几乎全被屠尽的消息。而钱家存活的家仆说道,的确是个十五六岁的姑娘前来寻过他们家主人。但时间上却是在她离开他之后的一个对时之后,以及她根本就没有提到过他们即将大难当头。
  他们描述的姑娘的模样,与他所知道的沈琳琅一模一样。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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