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章 外戚(2 / 4)
一般情况下,对于紧要职位的任命和人事安排,朝廷都没有事先和当事人打个招呼,很少有不经本人同意就直接调动的。现如今长平公主当面和他说起这个事情,其实就相当于是事先打过招呼了。
代表大明朝出使朝鲜,那就是正儿八经的钦差大臣了呀……当然,这仅仅只是个冠冕堂皇的说法,其实就是一脚把他踢出去了,踢到了十万八千里之外的朝鲜。
崔耀祖知道自己不为江南的同僚们所喜,也知道自己碍着很多人的眼,但他老崔从来就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不是说谁想踢就能踢的。而且崔耀祖就是大旗军的钉子,这是他的使命,怎么可能会那么轻易的离开呢?
按照朝廷惯例,这事需得征求他本人的同意。
崔耀祖至少有一百个借口赖在江南不走,但他却什么都没有说。
长平公主已经事先把皇帝龙体沉重的消息告诉了他,而他也做出了一些绝对必要的部署,这个时候突然提起出使朝鲜事宜,绝不是为了把他一脚踢开。
他还在等着公主殿下的下文。
果然,长平公主话风一转紧接着就说道:“这是朝廷公议,内外诸臣都认为崔府丞乃是事朝鲜的不二人选……”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不是皇帝要把你踢出去,而是因为你平时得罪人太多,大家想要把你挤走。
崔耀祖已经听懂了。
他还是没有说话。
“既然诸臣皆以此言,万岁也就允了,只是……只是你的官职太低……”
代表朝廷出使朝鲜,那就是正经的钦差大臣了。虽说朝鲜是国朝的藩属,毕竟是外交事务,钦差大臣的身份太低显然不大合适。按照惯例,代表朝廷出使外邦的使臣就是“节臣”,不管事实上权利是大还是小,都代表着大明王朝,需要一定的身份来“打底子”才行,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却早已成为历朝历代约定俗成的规则了。
总不能随随便便启用一个职位卑微的小官儿做“节臣”,那会让藩属国感到自己受到了宗主国的“蔑视”,是一件很失礼的事儿。
通常情况下,这样的“节臣”多是方面大员,或者干脆就是出于宗室,唯有如此想能彰显大明王朝对藩属之国的重视,才能显现出上国天朝的体面。
但是,崔耀祖却属于“两不沾边”的类型:他既不是宗室成员,更不是方面大员。
府丞这个职位虽然确实是在京城,但却是典型的“在京外官”:他属于南京府衙的二把手,就算人在京城里边,那也是地方官。
以地方官的身份出使藩属之国,而且还不是一把手的地方官,大明朝的历史上从来就没有过这样的先例:副市级的干部,不可能成为驻外的节臣,那相当于是副部级了,典型的脑袋小帽子大,于法不合于理不顺。
所以,长平公主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临时委任。
临时委任一个职衔,就算是没有实权也不要紧,至少先把品级提上去,这也是处理此类状况的常用手段了。
“崔府丞先挂个京卫司同知衔,无论做什么事情也就名正言顺了!”
京卫司同知,就是京卫兵马指挥使司的指挥同知,一样是个二把手,差不多就相当于是“京城卫戍区的副总司令”,因为京卫司是朝廷直辖的“军事单位”,军马调动什么的需要朝廷的调令才行,所以行军打仗什么的要受到很大限制,基本只是局限于缉捕、巡查、门禁等日常事务,更加形象一点的比喻,有点类似于后世的九门提督,只不过权限更小一点,而且还是个副手。
不管怎么说,只要有了这个身份,就不再是地方官,而是朝廷大员了。
三品以上才算是通常意义上的“国之重臣”“朝廷大员”,只不过崔耀祖的这个“朝廷大员”来的有点虚,仅仅只是一个从三品,勉勉强强算是摸到“大员”的边儿而已。
大明朝的官僚制度比较复杂,“职”和“衔”是两码事,实职和虚衔分的很清楚,不可混为一谈。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挂衔仅仅只是一个荣誉称号性质的东西,并不代表真正的权利。
比如说,李吴山和史可法都挂着大明王朝兵部尚书的衔儿,清君侧的左良玉还同时挂着这个衔呢,难道他们就是大明朝的武装部队总司令了吗?
肯定不是啊!
崔耀祖同样仅仅只是挂衔,而不是真正的实务,不可能因为一个虚衔就真的能够指挥调动京营人马,更何况他还只是一个“同知”——副职!
这个虚衔完全就是完善履历的意思,为他出使朝鲜而进行的临时举措。
但是,这个虚衔来的时机太过于敏感。 ↑返回顶部↑
代表大明朝出使朝鲜,那就是正儿八经的钦差大臣了呀……当然,这仅仅只是个冠冕堂皇的说法,其实就是一脚把他踢出去了,踢到了十万八千里之外的朝鲜。
崔耀祖知道自己不为江南的同僚们所喜,也知道自己碍着很多人的眼,但他老崔从来就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不是说谁想踢就能踢的。而且崔耀祖就是大旗军的钉子,这是他的使命,怎么可能会那么轻易的离开呢?
按照朝廷惯例,这事需得征求他本人的同意。
崔耀祖至少有一百个借口赖在江南不走,但他却什么都没有说。
长平公主已经事先把皇帝龙体沉重的消息告诉了他,而他也做出了一些绝对必要的部署,这个时候突然提起出使朝鲜事宜,绝不是为了把他一脚踢开。
他还在等着公主殿下的下文。
果然,长平公主话风一转紧接着就说道:“这是朝廷公议,内外诸臣都认为崔府丞乃是事朝鲜的不二人选……”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不是皇帝要把你踢出去,而是因为你平时得罪人太多,大家想要把你挤走。
崔耀祖已经听懂了。
他还是没有说话。
“既然诸臣皆以此言,万岁也就允了,只是……只是你的官职太低……”
代表朝廷出使朝鲜,那就是正经的钦差大臣了。虽说朝鲜是国朝的藩属,毕竟是外交事务,钦差大臣的身份太低显然不大合适。按照惯例,代表朝廷出使外邦的使臣就是“节臣”,不管事实上权利是大还是小,都代表着大明王朝,需要一定的身份来“打底子”才行,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却早已成为历朝历代约定俗成的规则了。
总不能随随便便启用一个职位卑微的小官儿做“节臣”,那会让藩属国感到自己受到了宗主国的“蔑视”,是一件很失礼的事儿。
通常情况下,这样的“节臣”多是方面大员,或者干脆就是出于宗室,唯有如此想能彰显大明王朝对藩属之国的重视,才能显现出上国天朝的体面。
但是,崔耀祖却属于“两不沾边”的类型:他既不是宗室成员,更不是方面大员。
府丞这个职位虽然确实是在京城,但却是典型的“在京外官”:他属于南京府衙的二把手,就算人在京城里边,那也是地方官。
以地方官的身份出使藩属之国,而且还不是一把手的地方官,大明朝的历史上从来就没有过这样的先例:副市级的干部,不可能成为驻外的节臣,那相当于是副部级了,典型的脑袋小帽子大,于法不合于理不顺。
所以,长平公主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临时委任。
临时委任一个职衔,就算是没有实权也不要紧,至少先把品级提上去,这也是处理此类状况的常用手段了。
“崔府丞先挂个京卫司同知衔,无论做什么事情也就名正言顺了!”
京卫司同知,就是京卫兵马指挥使司的指挥同知,一样是个二把手,差不多就相当于是“京城卫戍区的副总司令”,因为京卫司是朝廷直辖的“军事单位”,军马调动什么的需要朝廷的调令才行,所以行军打仗什么的要受到很大限制,基本只是局限于缉捕、巡查、门禁等日常事务,更加形象一点的比喻,有点类似于后世的九门提督,只不过权限更小一点,而且还是个副手。
不管怎么说,只要有了这个身份,就不再是地方官,而是朝廷大员了。
三品以上才算是通常意义上的“国之重臣”“朝廷大员”,只不过崔耀祖的这个“朝廷大员”来的有点虚,仅仅只是一个从三品,勉勉强强算是摸到“大员”的边儿而已。
大明朝的官僚制度比较复杂,“职”和“衔”是两码事,实职和虚衔分的很清楚,不可混为一谈。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挂衔仅仅只是一个荣誉称号性质的东西,并不代表真正的权利。
比如说,李吴山和史可法都挂着大明王朝兵部尚书的衔儿,清君侧的左良玉还同时挂着这个衔呢,难道他们就是大明朝的武装部队总司令了吗?
肯定不是啊!
崔耀祖同样仅仅只是挂衔,而不是真正的实务,不可能因为一个虚衔就真的能够指挥调动京营人马,更何况他还只是一个“同知”——副职!
这个虚衔完全就是完善履历的意思,为他出使朝鲜而进行的临时举措。
但是,这个虚衔来的时机太过于敏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