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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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清和就像是闯进了鸵鸟群的水鸭子,再蹦跶也及不上人家肩膀高。
  “马总旗,这哪来的?”一个弓兵侧头,咧嘴,“个头怕是没我婆娘高,能杀鞑子?”
  说话间,弓弦声响,飞出的箭矢狠狠扎入了一名北元骑兵的眼窝。
  孟清和仍在和腰刀较劲,奈何用尽全身力气,也没办法像其他的军汉一样威武,连摆个姿势都做不到。
  “你们这帮杀才!孟兄弟可是大孝之人!”
  马总旗拿起一张长弓递给孟清和,三言两语的解释了他的来历,倒是让周围的军汉们对孟十二郎“肃然起敬”。
  “明知道是来找死的……不容易!”
  “读书人的脑袋果然非比寻常!”
  “人才!佩服啊!”
  说归说,不耽搁他们杀敌。城头箭雨纷纷,城下北元骑兵的攻势为止一滞。
  双方打老了交道,连对方身上有没有虱子都一清二楚。
  北元骑兵的目的不是打下卫城,仅凭这点骑兵压根办不到。没来及躲进城内的人丁,牲畜和田中早熟的作物,才是他们的主要目的。还有散布在开平卫东西两侧的瞭望墩台,那里的边军是肯定来不及撤回城内的,附近也没有砖石建造的边堡给他们充作防御。
  每次鞑子犯边,这些边军几乎都是弃子。可他们仍没有一个人临阵脱逃,凭借着手中的武器,凭借着居高临下的地势,拼着以命换命,也不让鞑子再进一步。
  为国而死,是他们一生的终点。
  城墙上的明军能清楚看到最近的瞭望墩台上在发生些什么,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赤红着双眼,用手中的长弓,劲弩,用声嘶力竭的吼声为同袍送行。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戈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这是汉家儿郎的战歌,流淌在大漠边塞,回响在华夏千百年的历史之中。
  每一个字,每一个词,在汇聚成声音的刹那,都承载着士兵的血肉与灵魂。
  孟清和突然不再恐惧,他放下拉不开的长弓,颤抖着重新抓起腰刀,单手握不住,便用双手,咬紧牙关,踉跄两步,一丝鲜血顺着嘴角流淌。
  没人再笑话他,也没人再拿他打趣。
  此时此刻,一切的算计和心思都离他远去,被苍凉和血腥包裹,仿佛灵魂也变得沉默。
  两尊洪武二十一年铸造的铜炮被推了出来,炮口对着的不是正面的战场,而是即将被北元骑兵攻下的一处瞭望墩台。
  号角声再次响起,却不是对面来犯的敌人,而是城中。
  紧闭的城门突然打开,两队明军骑兵纵马而出,为首两人均是一身山文甲,手持长刀,一马当先,明军骑兵如两支锋利的长矛,狠狠凿入北元的骑兵之中。
  突来的冲击,让进攻的北元骑兵起了一阵混乱。
  此时,另有一队骑兵从开平左屯卫方向驰援而来,远处掀起的滚滚沙尘,彻底使攻守易位。
  身处战场中的北元骑兵,只知道有两三股敌人不断切割着己方的队伍,城头的明军却能清楚看到,闯进北元骑兵阵中满打满算不过三四百人。
  冲杀在首的一人,正是被开平卫指挥使徐忠和西城卫郑千户视为烫手山芋的沈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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