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0章 《丧钟》女四号(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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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华国,女孩的法定结婚年龄是22岁,也就是说还有两年厉司琛就要跟她结婚。
  见叶繁不说话,跟傻了似的站在原地,厉司琛皱了皱眉道:“你不愿意?”
  “没有。”叶繁将脑袋摇的像拨浪鼓,“我就是觉得太突然了。”
  跟厉司琛结婚是她的心愿,她怎么可能不愿意呢!
  她只是还没有准备好。
  “既然愿意,那就没什么可说的了。”厉司琛已经将戒指套到了她手上,“等你22岁我们就结婚。”
  就这样稀里糊涂的,叶繁赶鸭子上架答应了厉司琛的求婚。
  回去的路上她还是有些反应不过来的。
  22岁就结婚,对她来说确实早了些,可她22的时候,厉司琛就29了,确实该着急了。
  厉司琛看她傻愣愣的,忍不住揉了揉她的脑袋道:“我知道你年纪还小,现在跟你说结婚是突然了些。可我们既然相互喜欢,我觉得有些事情还是早些定下来的好,你说呢?还是说你根本不想跟我结婚。”
  “没有的事,我当然愿意跟你结婚。”
  “那就没问题了。”
  “可我还没见过你父亲,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他不会反对的,等过年了我带你去见见他。”
  “好吧!”叶繁心里还是有些忐忑的,“也不知道他会不会喜欢我。”
  “你这么讨人喜欢,他怎么会不喜欢你呢。”
  “……”
  左右还有两年的时间,到时候再说吧!
  叶繁转移了话题道:“今天是我的生日,我想让你答应我一件事。”
  “嗯?”
  “我接了一部民国戏叫《丧钟》,十一月份就要开拍了,拍摄地点在海城,所以到时候我得过去。”
  厉司琛刚要开口,叶繁又道:“今天是我生日,你不会拒绝的吧!”
  她都这么说了,他还能说什么,只能点了点头。
  **
  进了十一月《丧钟》的女四号终于定下来了,竟然是火火。
  说实话,叶繁很意外。
  戴斯受伤退出《青训营》,火火因为得到单独表演的机会人气大涨,顺利从《青训营》出道。
  借着《青训营》的名气,火火这段时间确实挺火的,但她就是个练习生,还是个唱歌跳舞的练习生,根本不会演戏,叶繁不明白林导为什么会选她。
  借着围读会的机会叶繁问了林导,这才知道火火是投资商那边直接塞过来的。林导再有骨气,拍戏也是要钱的,再加上火火名气不错,女四号的戏份又不重,倒也影响不了什么。
  如果投资商想换的是女一、女二,他就是拼着对方撤资也不会同意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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