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3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说着就把林重阳手里的纸拿了过去,看了一眼,是他针对于知县的题目写的文章。
  林重阳哪怕考试的前一天都是练字不辍的,这笔字真的是花了心血,实打实练出来的,看得林中和又骄傲又满意,频频点头,“字写得端庄秀丽,文章做得清真雅正,好!”
  清真雅正,是于知县对林重阳文章的点评,书吏们一传播,那自然是长了腿一样大家都知道了。
  林重阳笑嘻嘻道:“大爷爷,外人夸夸就好了,您怎么也这么夸我呢。”人家怪不好意思的,不用夸啦,给点厚礼比什么都强。
  林中和又给他提了几点建议,都是怎么让文章看起来更加完美,林重阳一一虚心接受。
  林中和甚是欣慰,这孩子不仅仅是聪明,而且谦虚、刻苦,自己提一点意见,他立刻就能领会改进。
  他心里高兴,就走到里间去,拿钥匙开抽屉,捧出一个黄花梨木匣子出来。
  林重阳看得心里直嘀咕,大爷爷这是拿什么宝贝竟然还开锁去了,别是镇宅之宝吧,那自己可不敢要,太贵重了。
  林中和捧着那木匣子过来放在林重阳跟前,“打开看看。”
  林重阳按耐不住好奇心伸手打开木匣子,见里面是支看起来朴实无华的毛笔,他自然知道大爷爷不会给他一支普通笔,就将笔拿起来欣赏。
  林中和道:“小九,这支笔送你去考试,有它帮助,考试的时候也会轻松一些。”
  林重阳转了转笔杆,发现湘妃竹笔杆上錾着蝇头小字:无华老人。
  林重阳惊讶道:“大爷爷,这是无华老人的笔?”
  无华老人其实是当世大儒沈粲自己起的号,沈粲,兖州沈氏族人,字光晖,号石门,如今以无华老人自呼。
  沈粲是当世大儒,同时也是朝中重臣,官至吏部尚书,拜太子太师,不过近几年因为健康缘故他已经逐渐退出朝堂,在家修身养性、制笔、养鹅为乐。
  他制笔有独家秘术,擅用兼毫,根根万里挑一,且笔心蓄墨持久,蘸一次可写半张卷纸,若是像林重阳这种善书之人,甚至可以写满一张卷纸。
  实在是让人啧啧称奇。
  无华老人的笔,千金难求,因为他根本不卖,只送有缘人。
  林中和也是因缘巧合才得了这支笔的,自己一直都没舍得用过,只是时时把玩欣赏,甚至想学一下制笔精髓,只可惜不得其法。
  如今林重阳得中案首,他就觉得这支笔有了主人,所以要送给他。
  林重阳欢喜不禁,却也舍不得用,他已经存了不少好笔,这支是最好的一支,要封为笔王,将它供起来。
  考个府试而已,哪里需要这样好的笔。
  读书之人,对文具的狂热那是刹不住的,笔墨纸砚无一不好,如同前世她喜欢收集各种本子、笔一样,忍不住。
  林中和觉得这孩子处处懂事,哪怕见知县也并不怯场,反而比叔伯们更带架步,他悬着的心也就放下来,让林重阳好好温书去。
  林重阳捧着得来的宝贝乐颠颠地回去。
  一进院子,就见郑巧儿和杨冬月在廊下做针线,这俩人现在跟着春红学针线,先帮他做一些小的针线活儿。
  见他乐滋滋的,杨冬月笑道:“少爷,又得了什么宝贝?”
  林重阳将匣子递给她,“收好了,绝不要让人给拿走。”
  他好东西不少,不过平日都不当回事,除了心头好藏在书房里,其他也放在寝室随便小伙伴们挑拣。
  郑巧儿闻言便接过去,“我去放吧。”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