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初出茅庐(1)(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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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莲点了点头表示赞同,像是想到了什么,提到:“埃文斯先生已经看过《青春泉》这个故事了,还指点了我修改。事实上,他有暗示,如果我愿意的话,可以在《阿瓦隆》上登载这个故事……您觉得呢?”
  费比安出版社自己就有专门做魔幻题材的杂志《阿瓦隆》,近水楼台,埃文斯先生作为《阿瓦隆》的编辑当然会主动收集优秀的稿子。丽莲也觉得这没什么不好的,没有直接答应下来,只是出于对自己的文学代理人的尊重。
  “新人时期的中短篇故事,发表刊物不那么重要,《阿瓦隆》不太出名也不是问题……”保罗露出思索的表情:“你得到了埃文斯的帮助,将故事交给他是合情合理的……好吧,就这样吧……其实我原本考虑将这个故事拿去给几个老朋友看看,说不定会有更好的杂志登载。”
  还是那句话,这是商业小说,不是纯文学作品,又只是新人初出茅庐的中短篇作品,登载平台的确影响不大。不会因为登载在特别厉害的杂志,更方便评奖或者今后出长篇小说。既然是这样,丽莲现在又人在费比安出版社,作品交给自己供职的杂志社也算顺理成章。
  近水楼台这种事在文学界是很常见的。
  不过,确定《青春泉》会在《阿瓦隆》上连载后,就是保罗的工作了,即使丽莲现在就在这里工作——他主要是确定《青春泉》的连载时间,以及最重要的稿费。虽然只是一个中篇故事,又都是熟人,喝杯咖啡的时间就能确定,但保罗还是郑重地来了一趟费比安出版社。
  这毕竟是丽莲签他做文学代理人后,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为她工作。
  “30000词左右的故事,总共分三次连载,稿费总计900块。如果发表后反响好,说不定会和其他受欢迎的中短篇故事合订,到时还会有钱入账。”保罗将最终结果告诉丽莲的时候笑容满面,他显然很满意这次工作的结果。
  丽莲也很满意,这可是900块呢!相比起当初《祭品》的5000词、60块,进步巨大——这一方面是,可以连载三期的中篇故事,和一次连载完的短篇故事,本来计价方式就不太一样。另外也是丽莲有保罗这样一个文学代理人,本来就不能以新人视之。
  在《阿瓦隆》连载自己的作品,至少不再是不论篇幅的买断制,而是按照词数算钱。每个单词3美分,这不算高,但至少表明丽莲已经‘入行’了,有了相应的价位。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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