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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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宝把书塞书袋里,先将这事压下,准备回去的时候慢慢看。
  两人上午在学堂练字,下午时候沈曲去筝院,元宝去舞室。
  朝颜来的时候,他俩还没散学。
  朝颜比预计时间早到了一天,她原本想着直接去书院找两人,理由跟借口她想了一路,觉得挑不出半分错。
  那就是先拜见夫子,这是尊师,然后把沈曲要的话本带给他,这是守信。
  还有就是……
  朝颜坐在马车里,腿上放着个漂亮精致的盒子,她拇指轻轻一顶盖子,盒子打开,露出躺在莹白色绸缎布料上的玉镯子。
  翠玉,颜色青翠欲滴,很是好看。
  她这两年见元宝穿的衣服颜色偏向于青翠雾蓝,所以在选镯子的时候,就挑了个翠玉。
  差不多五十两银子。
  虽然比沈明珠的玛瑙镯子便宜了十几两,但这掌柜的说这玉色纯粹,两只一样的很是难见。
  早实坐在车外,撩开帘子瞧见朝颜在看镯子,不由问道:“嗳主子,挑给明珠少爷的镯子您怎么给带回来了”
  朝家在朝中权势重导致朝臣言辞颇多,所以需要拉拢清流言臣帮忙说话,这时候蒸蒸日上的沈家就成了最好的选择。
  沈家有个宝贝儿子,人如其名被当作掌上明珠般捧在手心里娇养着,如今也十三岁了,比朝颜小一岁。于是朝主君就办了赏花宴,有意让朝颜跟沈明珠见见。
  镯子是朝主君带着朝颜亲自去挑的,朝主君说沈明珠长相甚是好看,这般漂亮的玛瑙镯子比较配他。朝颜又没见过沈明珠,他爹说好看她就选了。
  只不过趁朝主君去看别的首饰的时候,朝颜偷偷买了两只玉镯子,一只送元宝,一只送沈曲。
  朝颜看向腿边的另一个盒子,里面躺着送沈曲的那只镯子。
  她要是只送元宝不送沈曲,会显得刻意很多,而且元宝见沈曲没有,有可能都不会接受她的礼物。
  朝颜把盒子盖上,清咳两声说,“不是送沈明珠的那个。”
  她转移话题,撩开帘子探头朝外看,“还有多久到啊”
  早实知道她急着回来,笑着说,“快啦快啦,咱们也只能这么快啦。”
  提前一天回来已经是极限,再快除非给马插上翅膀,让它拖着车厢起飞。
  “你也知道,我这次没几天时间,所以能多呆一天是一天。”朝颜把两个盒子收好。
  两只镯子虽然一样,连盒子看起来也没什么区别,但朝颜自己心里清楚,元宝的那个盒子花纹更精细些,垫着玉镯的布料也更柔软些。
  这些藏在暗处的小细节就跟她的小心思一样,不那么明显,又的的确确存在。
  马车进城后速度便放慢了,车行的越慢,朝颜就越紧张,尤其是车停下的那一瞬间,坐在车里的朝颜呼吸下意识屏住,胸口心脏扑通跳动。
  她很想见到元宝跟沈曲,但又有点不好意思见两人。
  每年她回来,最期待的事情就是可以跟元宝和沈曲相处,他俩同京中那些男子不一样。
  京中的贵公子们像是养在水盆里的花,虚假缥缈。而元宝跟沈曲则是扎根在地上,真实好看。
  不过这两年元宝跟沈曲慢慢抽条,从小圆墩长成了纤细的少年,导致朝颜有时候再跟他们相处就会束手束脚。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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