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3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十六世纪出现“嘉靖大倭寇”,确实让人匪夷所思。千里之遥的日本武士,为何冒着生命危险,航行到中国沿海来抢点生活品?这得从朱元璋说起。
  明朝建立后,张士诚、方国珍余部逃亡海上,出于政权安危的考虑,朝廷实行了“海禁”,就是不准老百姓做外贸生意,并将禁海令列入《大明律》。不过,这个政策后来执行得并不好,“时禁时开,以禁为主”,毕竟过去了许多年,张士诚、方国珍的那些部下估计也死得差不多了。日本这时已进入“战国时期”,哪有心思和能力到中国来捣乱,用不着自己吓唬自己。
  禁海令针对的主要是民间,蕃国到明朝“朝贡”还是容许的,但“朝贡”只能在指定的三个地点:浙江、福建和广东的“市舶司”。“朝贡”几乎就是个“面子工程”,明廷“厚往薄来”,以高于“贡品”几倍价值的货品“赏赉”朝贡国。明成祖把侄儿赶下台,急于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日本国要“进贡”,交通工具不好解决,他很大方地白送了一艘“远洋货轮”,所以日本国对来华“朝贡”很积极,双方也没闹出什么乱子。
  一两百年都没出乱子,怎么到嘉靖年间就乱套了呢?主要原因,是日本乱了。
  嘉靖元年(1522年)五月,日本的两个诸侯大内氏与细川氏,都以日本天皇的名义来明朝朝贡。按理谁是真代表团,需要日本方面先确定好。但明朝官方并不在意,因为业务越多,经办官员的好处也就越多。
  大内氏派了宗设谦导,细川氏派了鸾冈瑞佐、宋素卿,一个国家两个使团,先后到了宁波市舶司。前者后到,后者先到,按规定进港验货要以时间为序,但鸾冈瑞佐和宋素卿会来事,懂得中国的官场潜规则,给市舶太监赖恩狠狠地送了一份礼。赖恩也不白拿别人的东西,招待宴会都让鸾冈瑞佐坐首席。宗设谦导咽不下这口气,当场杀了鸾冈瑞佐,烧了他的船,把宋素卿从宁波追到绍兴。这一路,宗设谦导的人马坏事也干了不少,沿途抢掠,杀死大明官兵——这就是嘉靖元年的“争贡之役”。
  争贡事件震动朝廷,朝廷做出了反应,但不是彻查“外贸部门”的腐败问题,而是总结出不做生意就不出乱子的经验教训。根据夏言的提议,撤销了浙江市舶司。举一反三,又撤销了福建市舶司,“惟存广东市舶司”。
  天底下最来钱的生意,就数外贸。罢市舶司,影响的不仅仅是中日两国间正常的贸易,而是整个到中国来做外贸生意的。货物好不容易运到中国,生意却不准做,这路费也耗不起。洋人没办法,就私下把货物卖给明朝的“个体户”。明朝的“个体户”大多本钱小,这种私下交易很多都是赊销。明朝的商人厚道的也少,赊了别人的货物,很少记得付货款,洋人连本钱都捞不回来。
  中国“个体户”的诚信,洋人算是见识了,转而觉得有权有势的家族,素质应该高一些。实际上,素质是个最靠不住的东西。权贵们赊了洋人的货物,压根儿也没有给钱的意思。洋人彻底惨了,是官商的回去无法交代,是单干的恨不得跳海。不能合法“入境”,他们就住在近岛,一天又一天地等,伙食费都没了,甚至要乞讨。没希望,干脆抢劫——沿海地区的社会治安就乱了。
  最初,这种沿海治安问题并未严重到哪里去。明朝的东南沿海一带,除了地方官府,军事卫所即达四十余个,军警几十万,外来的生意人跟地方政府、军方,根本不敢分庭抗礼。但很快形成了“经济特区”——以许氏兄弟、李光头为首的几股势力较大的海商以及葡萄牙商人,聚集双屿港,开辟市镇。影响日大,日本、马来、琉球、暹罗等国海商,也赶来贸易。曾访问过双屿港的葡萄牙人平托,在《远游记》中称这里有“上千所房屋,包括教堂、医院等,居民三千多人,其中有一千二百名葡萄牙人”。
  贸易固然繁荣,性质却是非法——走私。海商志在利润,并不打家劫舍,泉州名宦林希元说:“佛郎机(葡萄牙人)未尝为盗,且有利于吾民也。”但这份安宁并未维持多久,双屿港私商的贸易繁盛,令朝廷日益无法容忍。终于,一桩血案成为了双屿港之战的导火线——余姚大族谢氏,赖了走私海商的账不还,并威胁要报官。海商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便让“保安”到谢氏庄园打砸了一通。
  谢氏血案,触痛了大明王朝敏感的神经,嘉靖皇帝派遣朱纨前来镇压“倭寇”。这位出身进士的海禁派官员,到任后雷厉风行,“革渡船,严保甲,搜捕奸民”,于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突袭双屿港。海商的“保安”哪是正规军队的对手,“贼酋许六、姚大总与大窝主顾良玉、祝良贵、刘奇十四等皆就擒”,海岛上的“经济特区”被打成了一片废墟。一不做二不休,朱纨将海商追到福建,擒杀中葡海商百余人。几次大捷之后,朱纨在奏折中踌躇满志地写道:“全闽海防,千里清肃。”
  如果事情真像朱纨所言,戚继光就没有成为英雄的机会了。
  四、倭患的升级
  朱纨军事打击的对象,显然是葡萄牙海商,并没有“倭寇”的影子。最终的后果,也为他始料不及。
  朱纨的这一通打,打翻了相关官员的好处,打断了沿海豪富的财源,也打掉了沿海居民的生计,朝廷也不认可他擅杀与用兵。群起而攻之,朱纨吃力不讨好,一气之下自杀。从此,朝廷罢巡视大臣不设,朝中朝外无人敢再提海禁,当然也无人敢言开禁。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因为汪直的出现,“壬子之变”发生,倭患问题骤然升级。
  汪直(1501-1559),又名五峰,号五峰船主,有史书误作“王直”,歙县人。
  嘉靖十九年(1540年),汪直与同乡徐惟学、叶宗满等赴广东进行海外贸易,这时明朝海禁政策有所松缓,而广东也是唯一可以从事合法外贸生意的地方。汪直最初加入了同乡许栋的集团,与葡萄牙商人合作,做的是东南亚一带的生意。朱纨袭击剿平双屿港后,汪直自立门户,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转移到日本平户(长崎)。《明史·日本传》中的“嘉靖倭乱”,一半的记录便是汪直。
  汪直开辟了日本市场并迅速做大,田汝成曾任广东提学佥事,其《汪直传》载:汪直“据萨摩洲之松津浦,僭号曰宋,自称曰徽王,部署官属,咸有名号。控制要害,而三十六岛之夷皆其指使”。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汪直吞并福建海盗首领陈思盼,从此“海上之寇,非受(汪)直节制者,不得存”,大量海盗(倭寇)及沿海商人与居民投到其旗下,汪直的武装多达五千余人,而其时日本各个家族兵力只在三千左右。汪直在日本以信义取利,被尊为“大明国的儒生”。双屿港之战后,走私海商分裂成“互市派”与“寇掠派”,汪直属于前者,铤而走险的则是林碧川、萧显、徐海等走私集团。
  汪直称霸海上十余年,有着地方官“私市”的默许,汪直也卖力地配合官府,平定陈思盼等多股烧杀掠夺的海盗,维持沿海秩序,并试图在沥港重建双屿港的繁华。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闰三月,俞大猷偷袭沥港,汪直败走日本,从此走上了与官方的对抗之路,成为“东南祸本”,名列官方通缉令榜首。
  汪直最终被兵部尚书胡宗宪诱杀,但倭寇之患并没有解决,因为汪直并非整个嘉靖倭难的背后总指挥。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陷黄岩、攻郭巨的是林碧川集团,次年勾结诸倭大举入侵的则是萧显集团。这些海盗团伙本互不统属,甚至彼此劫夺,更重要的是他们又与民众纠结在一起——东南沿海地区,倭寇既祸害一方,又拥有令人难以置信的民间支持和水土融合:地方百姓“任其堆货,且为打点护送”,“或送鲜货,或馈酒米,或献子女,络绎不绝”。倭寇深入陆地时“若熟路然”,甚至“与农民杂耕于舟山山阜处”,“或披蓑顶笠,沮溺于田亩,或云中履,荡游于都市”。连本地官兵也与倭寇里应外合,通报军情,“关津不查不问,明送资贼”。
  “嘉靖倭难”的最终解决是在嘉靖帝死后。隆庆帝继位后立即批准漳州月港开放海禁,“准贩东西二洋”,“倭寇”很快由寇转商,“倭患”得到了缓解和平息。
  但在嘉靖朝,朝廷并不检讨决策的得失,一根筋地依赖军事手段。
  五、窝囊的开局
  倭患在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之后的十五年骤然加剧,共计六百零九次,占到了整个明朝倭寇侵扰记录的八成左右。
  姑且不论其中的因果,东南沿海形势的严峻已是不争的事实,明廷不得不增加东南沿海的军事力量。这个背景下,戚继光成为平定倭患的一员。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戚继光改迁浙江都司,任参将,镇守宁波、绍兴、台州,在胡宗宪的指挥下,与俞大猷、刘显等人共抗倭寇。
  戚继光参与抗倭,机会也有点意外。朝廷要从山东选择军官到浙江,虽然是要去打仗,但也相当于从贫困地区调到发达地区,所以请客送礼的很多。戚继光没有谋个肥差的想法,所以不跑不送。但最后入选的,恰是戚继光。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