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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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杏花和刘国庆被叫过来了。菊花和杏花的户口被迁到梅花村,两人都能分到份子钱和公有道路的补偿款。每人是一千六。
  菊花是她和刘国庆两个人,就是三千二。
  两人签完字后,拿钱走了。
  但也有人不服气,比如田艳艳。
  她结婚的时候,已经迁走户口,但是田地有她的份。当初她在娘家时,村集体分了她的地。她结婚后,田地还留在家里。照理说,拆到她的田,她也该分到些钱。
  拆迁办也认可这事。
  不管农村有多么重男轻女人,但国法就是国法。
  但是她娘家人并不把钱分给她,一口一句,“你是外嫁女,好意思回娘家争财产吗?!”
  田艳艳不服气,“这是属于我的田地,是国家分给我的。现在拆迁,就该把我那份给我!”
  以往她多孝顺啊,每次过年过节回家,她给娘家送的礼都是村里独一份。可轮到娘家分钱的时候,就见真章了。
  父母把属于她的钱眛下了,还说她是泼出去的水,就不该回来争家产。
  好!既然她是泼出去的水,为什么又要她将婆家的东西扒拉到娘家!
  田艳艳头一次跟父母争吵,她哥见她气到父母,撸起袖子想打她,田艳艳哪是他们一家的对手,硬生生被哥哥用棍子撵走。
  田艳艳丢下一句话,“我要打官司!”
  其他村里人在看热闹。
  有人说田艳艳不孝,既然已经嫁出去,凭什么回娘家争家产。
  有人说田艳艳维护自己的利益,天经地义。
  但后者显然不如前者多,声音很快被淹没。
  不过要打官司的人家不止田艳艳一个人。
  杨玉刚也遇到了麻烦。
  之前卖他房子的杨家老二反悔,想把房子要回去。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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