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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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御史台的人面面相觑,没人敢接话。
  官家干脆利落:“张卿罚俸半年,以示惩戒。打人的大理寺接着查,查到了再说。”
  一锤定音,张郎中便从“寻衅滋事”变成了“斗殴”,从“有辱官箴”变成了“罚俸半年”。
  接下来是谢慈的案子。
  御史台的人刚站出来,还没开口,官家就问了一句话。
  “赃物呢?”
  御史台的人愣了一下:“赃、赃物……”
  “朕问你们,赃物呢?”官家语气不疾不徐,“告人家收赃,总得有赃物吧?”
  没人说话,官家看向大理寺卿。
  大理寺卿又硬着头皮站出来:“臣……臣查过。谢编纂买的玉笔架,已经……已经被他磨成了玉环,证物只剩两个玉环……实在无法估量原价。”
  “那就是没了。”官家说。
  大理寺卿低头不语。
  官家朝大监一个颜色,大监又问谢慈:“谢大人,大理寺卿所言的玉环……何在?”
  谢慈伏跪后双手呈上。
  大监接过来,将证物送与官家看。
  “就这个?”
  谢慈低头:“是。”
  官家把玉环放回去,看大理寺卿。
  “朕问你,收赃罪条款。”
  大理寺卿道:“诸知人犯罪而故买其赃者,以坐赃论减一等。赃物见在者,追征入官,赃物不在者,止坐本罪。其赃物价值,以见在者为准,不见在者,不得追征。”
  “好。”官家道,“那朕问你——谢卿此案赃物何在?”
  大理寺卿一怔。
  官家威严,身旁的大监便结果话来给人打圆场:“寺卿也不必惊慌,官家只是觉着这两枚玉环实在不能算赃物,一个笔架多少银子,而这两个玉环能值多少……况且,文书押契一概没有,怎么就知道这两个玉环所出的笔架,一定就是张郎中家中失窃的那座呢?草草审案便抓人归案,是否太过急躁……”
  大理寺卿额头上的汗越来越多。
  “朕问你。”官家忽而严厉起来,“卖笔架的说笔架是赃物,值三百两,他有什么证据?有押契吗?有保人吗?有买卖文书吗?”
  “按大宋律!定罪须有赃物在案。如今证物已毁,价值无从估量。且并无押契,只有古董商一面之词。这古董商既是涉案之人,按律不得为证人。朕倒要问问你们大理寺——既无赃物,又无押契,证人又不可信,凭什么给人定罪?!”
  一声威喝,大理寺少卿跪地叩首道:“臣等办案不周,请官家治罪!”
  官家冷笑,沉默半晌,“行了,起来吧。”
  大理寺卿神色铁青从地上站起身,官家一锤定音,道:“谢卿无罪。”
  大理寺卿赶忙低首叩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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