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初恋日记3(4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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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舒环紧他,脸完全埋进肩窝里。
  盛冬迟低头:“乖宝,我喜欢你。”
  “公主,我喜欢你。”
  “宝宝,我喜欢你。”
  “小朋友,我喜欢你。”
  “你想听多少次,我都愿意说。”
  “你老公,都喜欢你,想你到出差,想把你打包进行李箱带走,带你穿过的睡裙,随身带结婚证,炫耀官宣,愿意给我家公主当狗,你一撒娇,我就心软,对你一点原则和底线都没有了。”
  “想让全世界知道你是我老婆。”
  环住的手臂默默收紧,传来闷声:“老公,你这样,我会越变越坏的。”
  盛冬迟说:“那就坏点,你太乖了。”
  “发小脾气也行,跟我不讲理也行,宝宝,你老公只喜欢你,只宠着你,什么要求都愿意答应你。”
  “只除了分手,唯一不行,宝宝,你只能是我的。”
  时舒从他肩膀上挪开:“你怎么天天惦记着分手两个字啊。”
  盛冬迟说:“宝宝,你赌气说过一回,故意气人,你老公要记清一辈子。”
  “宝宝,你是我的。
  “别让我发疯,对你做很混蛋的事儿。”
  今天过得太美好,今晚夜色也太好,时舒为他穿了十七岁的校服小礼裙,跟十八岁的盛冬迟谈了场恋爱。
  现在二十七岁的她,站在二十八岁的盛冬迟面前。
  她现在好喜欢他,好想抱他,也好想感受到他的爱意:“哥哥,多混蛋的事?”
  旁边有个彩瓷花瓶,里面盛着新鲜的粉白玫瑰,修长指骨折了枝。
  她有头浓密的长直发,瀑布似的秀丽,那枝粉白玫瑰别到了鬓发边,白衬衫温莎小领结,百褶裙短筒白袜,漂亮清冷的五官,透着那股冷感的乖巧。
  盛冬迟目光强势又牢牢地锁住她:“不做混蛋的事儿。”
  “公主,今晚只想宠着你。”
  “哥哥,我才不信你。”
  时舒下意识伸手去拦,却被修长指骨捉住细白的腕,扯出来,按到了高脚柜上。
  男人手掌很大,指骨修长,冷白掌背上青筋分明,能完全包裹住她的那只手。
  很快。
  百褶裙撑起的褶皱很漂亮,像海面被风吹皱的海浪,像晴空被风扬起的盛夏。
  只堪堪到膝盖尖的百褶裙,压根不是他的对手,她现在太喜欢他了,也很喜欢他的味道和温度,以至于他只是随意地碰了碰,都格外的有感觉。
  她仰着头,下意识咬住唇,勉强忍住了想叫的声。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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