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回。(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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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又凑近闻了闻,那股清雅的梅香还淡淡地萦绕在指尖,若有若无,却经久不散。
  他心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要是夫人和宁儿用到了此物,想必定会十分欢喜!
  “王爷,此物甚是好用,功能有些像胰子,但比胰子用着更加舒适不紧绷。”
  他话里的胰子便是当下大楚贵族所使用的一种清洁工具。
  然,胰子也只流行于上层的贵族,至于那些平民百姓,那是万万用不起的。
  陆秉公因是官身的缘故,故此家中的女眷也能用上这胰子。
  他自然也是用到过的,粗糙不说,洗完手上还总带着股涩味。
  与眼前这块洁白细腻、幽香沁人的“肥皂”一比,简直是云泥之别。
  高下立判。
  一旁的赵铁见到一向话不多的陆秉公,今日竟然说了这么多。
  也越发的对那块肥皂更加好奇起来。
  “末将也来试试!”赵铁站了起来。
  内侍眼疾手快换了一盆清水。
  赵铁也不客气,两只大手往水里一按。待打湿了双手后,便捞起那块肥皂,在手里掂了掂,粗声粗气地嘟囔:
  “就这么个小玩意儿?”
  说着,他学着陆秉公的样子,把手掌打湿,握着肥皂胡乱搓了几下。
  很快,他的双手也出现了许多洁白的泡沫,细腻绵密。
  他没什么耐心,只搓了一小会儿,就把手伸到水里,三两下冲干净了。
  等他把手从水里抽出来时。
  满屋子的人都愣住了。
  如果说陆秉公刚才试用后是光滑洁白的话,那赵铁这双手,简直就是脱胎换骨了。
  不同于陆秉公,他是一名武将,平日里不是在校场操练,就是在边境带兵。
  练兵时满身尘土,操练时一身臭汗,他从来不当回事。至于洗手?
  呵!一个大男人,用皂角那玩意儿娘们唧唧的,像什么话?
  他最多就是打一盆水,从头到脚“哗啦”一冲,便完事了。手上的那些老茧和常年累月积下的风霜印记,他也早就习以为常,甚至觉得这才是爷们该有的样子。
  可现在。
  赵铁翻来覆去地盯着自己的双手,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干净。
  真他娘的干净。
  陈年老垢不见了,就连指甲缝都清清爽爽。手掌虽然还是粗糙,但肉眼可见的干净,让他整个人都有些不自在。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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