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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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尔东莞殷氏,出身耕织,本应恪守本分,奈何心存叵测,行乖无德,蠹国害民,罪恶滔天。兹列罪状,昭告天下,以惩其罪:”
  “其一,谋逆犯上,刺杀君侯。尔勾结豪侠乌义,令其刺击君侯……”
  “其二,抢掠兼并,为祸乡里。……”
  “其三,不遵律令,暴掠百姓。……”
  ……
  “凡此三十六罪,罄竹难书。天人共愤,鬼神所弃!”
  “今东莞侯命,兴师问罪,以安百姓。尔若有悔,当自缚请罪,或可稍减罪罚;若仍执迷不悟,负隅顽抗,则挥兵而入,悔之晚矣!”
  “布告天下,咸使闻知。
  三元二年九月廿日 ,东莞侯讨逆军檄。 ”
  如今仍是‘数以六为纪’,六六之数的罪状,堪为罪恶之极。
  且条条罪状有理有据,或有人证、或有物证,无一虚构,今日讨逆之举师出有名。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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