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1 / 3)
我接过他的毛巾和水,大大方方用起来,我真的太渴了也出了太多汗,头发到后来几乎是被冷汗打湿,而我一会儿还要在查完寝后出去觅食。
“……真是多事之秋。”
这么轻轻嘀咕一声之后那个男孩儿反而抖了一下,他惊恐地抬起头看着我,得益于此我才看清他的长相。是一张老实诚恳的脸,唯一可取的地方就是那形状完美的鼻子,像是整过的一样完美,让我都有些嫉妒了。
“没什么,谢谢你的水和毛巾。毛巾我会洗干净还给你,告诉我你的名字和所在队列。”我不知道我的语气有没有放缓一些,但刚刚跑完步极度疲惫的我肯定是没法用太好的语气说出这句话的。
“约书亚弗森,第三队第五列。”他说这话时终于直视了我的眼睛虽然之后马上又低了下去。好在贵族的礼仪他是学习过的,知道和人说话要看着对方,不然我毫不怀疑他会一直低着头和我说话。
“你想一直这么低着头下去吗?把头抬起来吧。”
“是!”
他战战兢兢抬起头望着我,我又喝了口水这才调整好气息对他说:“你也不想一直被欺负下去吧,先把你这懦弱的性子改一改,再好好锻炼格斗术,最起码可以用拳头出出气。”
名叫约书亚的男孩难得没有再露出胆怯的神情,他用一种我很难描述的表情答应了我,然后跟在我身后像个影子一样慢吞吞地挪回了男寝。
之后的几天里我处于浑身酸痛哪儿都不舒服的窝囊状态中,这样的状态直到第三天才开始好转,而我也借着一周末的假期新的乐谱带到刻录店,花了半天的时间录好唱片,挑了个我喜欢的日子出版了。
“不论看几次都觉得瑞恩好厉害啊,聪明又多金,不愧是皇都的才女。”和我一起出来的萝拉这么说着,手里还拿着半串烤玉米,正当我准备毫不谦虚地接下这些说辞时,这个麋鹿一样可爱的女孩儿又说:“就是有点残酷,嗯……怎么说呢,太理性?没有人情味儿?”
“啊,看来萝拉今天是没有胃口吃肉了。”
“瑞恩小姐光芒万丈倾国倾城能文能武身怀绝技上得厅堂下得厨房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实在是天神降世造福人间!”
“够了,你说的是谁我已经不认识了。”
“是您啊!”
这么说着的萝拉笑嘻嘻地勾住了我的胳膊,一脸油腻的看着我。但我还真挺喜欢她这个样子,和贵族小姐不同的毫不做作的可爱,所以我才这么快和她成为朋友。
那天晚上我和萝拉在花园的通风口用吉他弹唱着,那附近最近开了一个夜市,每到这时候总是人声鼎沸,今天更是如此。我站在通风口旁边弹唱着我往期的作品,头顶是璀璨星辰,身旁是万家灯火,我能听到合奏的鼓声,口琴声,以及萝拉在一旁疯狂为我吹的彩虹屁。
热闹的人们随着音乐三三两两跳起舞来,没有规则的舞步,看起来就只像是在摇晃着脑袋,用全身表达心中的热情一样。要用一个场景来形容的话,就像《泰坦尼克号》中rose和jake参加的那个三等舱平民舞会那么热闹。我能说这是我几年来过的最喧嚣,最恣意的一个夜晚。
但总是在热闹的时候格外想念他们,如果他们也在听着我的音乐的话,我希望他们不要错过最后的一首《auld lang syne》,唯一一首别人的歌曲,给我分别已久的两位朋友。
“should auld acquaintance be forgot
and never brought to mind
should auld acquaintance be forgot
for auld lang syne
and surely ye'll be your pint stowp
and surely i'll be mine
and we'll take a cup o' kindness yet
for auld lang syne……”
利威尔和法兰几乎是同时推开了花园的门,只是表情各有不同,确定了那声音的主人后法兰露出一个无可奈何的笑容表示瑞恩真是越来越疯了。利威尔毫不客气地说这属于扰民行为却没有离开花园,随后听到动静敢来的伊莎贝尔则表示了深深的感叹。他们真的一边说着废话一边从开头听到了结尾,直到最后一首歌响起来。
“利威尔我说啊,她的这首歌……”
“不是她的歌,是别人的。” ↑返回顶部↑
“……真是多事之秋。”
这么轻轻嘀咕一声之后那个男孩儿反而抖了一下,他惊恐地抬起头看着我,得益于此我才看清他的长相。是一张老实诚恳的脸,唯一可取的地方就是那形状完美的鼻子,像是整过的一样完美,让我都有些嫉妒了。
“没什么,谢谢你的水和毛巾。毛巾我会洗干净还给你,告诉我你的名字和所在队列。”我不知道我的语气有没有放缓一些,但刚刚跑完步极度疲惫的我肯定是没法用太好的语气说出这句话的。
“约书亚弗森,第三队第五列。”他说这话时终于直视了我的眼睛虽然之后马上又低了下去。好在贵族的礼仪他是学习过的,知道和人说话要看着对方,不然我毫不怀疑他会一直低着头和我说话。
“你想一直这么低着头下去吗?把头抬起来吧。”
“是!”
他战战兢兢抬起头望着我,我又喝了口水这才调整好气息对他说:“你也不想一直被欺负下去吧,先把你这懦弱的性子改一改,再好好锻炼格斗术,最起码可以用拳头出出气。”
名叫约书亚的男孩难得没有再露出胆怯的神情,他用一种我很难描述的表情答应了我,然后跟在我身后像个影子一样慢吞吞地挪回了男寝。
之后的几天里我处于浑身酸痛哪儿都不舒服的窝囊状态中,这样的状态直到第三天才开始好转,而我也借着一周末的假期新的乐谱带到刻录店,花了半天的时间录好唱片,挑了个我喜欢的日子出版了。
“不论看几次都觉得瑞恩好厉害啊,聪明又多金,不愧是皇都的才女。”和我一起出来的萝拉这么说着,手里还拿着半串烤玉米,正当我准备毫不谦虚地接下这些说辞时,这个麋鹿一样可爱的女孩儿又说:“就是有点残酷,嗯……怎么说呢,太理性?没有人情味儿?”
“啊,看来萝拉今天是没有胃口吃肉了。”
“瑞恩小姐光芒万丈倾国倾城能文能武身怀绝技上得厅堂下得厨房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实在是天神降世造福人间!”
“够了,你说的是谁我已经不认识了。”
“是您啊!”
这么说着的萝拉笑嘻嘻地勾住了我的胳膊,一脸油腻的看着我。但我还真挺喜欢她这个样子,和贵族小姐不同的毫不做作的可爱,所以我才这么快和她成为朋友。
那天晚上我和萝拉在花园的通风口用吉他弹唱着,那附近最近开了一个夜市,每到这时候总是人声鼎沸,今天更是如此。我站在通风口旁边弹唱着我往期的作品,头顶是璀璨星辰,身旁是万家灯火,我能听到合奏的鼓声,口琴声,以及萝拉在一旁疯狂为我吹的彩虹屁。
热闹的人们随着音乐三三两两跳起舞来,没有规则的舞步,看起来就只像是在摇晃着脑袋,用全身表达心中的热情一样。要用一个场景来形容的话,就像《泰坦尼克号》中rose和jake参加的那个三等舱平民舞会那么热闹。我能说这是我几年来过的最喧嚣,最恣意的一个夜晚。
但总是在热闹的时候格外想念他们,如果他们也在听着我的音乐的话,我希望他们不要错过最后的一首《auld lang syne》,唯一一首别人的歌曲,给我分别已久的两位朋友。
“should auld acquaintance be forgot
and never brought to mind
should auld acquaintance be forgot
for auld lang syne
and surely ye'll be your pint stowp
and surely i'll be mine
and we'll take a cup o' kindness yet
for auld lang syne……”
利威尔和法兰几乎是同时推开了花园的门,只是表情各有不同,确定了那声音的主人后法兰露出一个无可奈何的笑容表示瑞恩真是越来越疯了。利威尔毫不客气地说这属于扰民行为却没有离开花园,随后听到动静敢来的伊莎贝尔则表示了深深的感叹。他们真的一边说着废话一边从开头听到了结尾,直到最后一首歌响起来。
“利威尔我说啊,她的这首歌……”
“不是她的歌,是别人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