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1 / 2)
这些赵苏便不掺和了,跟商人抢点买进卖出的饭碗,他还嫌麻烦呢。
短短时间,收到五指毛桃和白蜡两样有用的好东西,赵苏已经很高兴,一进星楼就喊水娘,“水娘,快,给我搓根棉线上来。”
姬无忧用棉花纺出来的线就是棉线,用三根棉线搓成一根,用烧融的白蜡浸透,变成一根裹满了蜡油的棉芯。再找来容器,将棉芯捋的直直的,一头勾在筷子上横放在容器口,然后将烧融的白蜡倒进容器。
静放一日之后,将白蜡从容器里怼出来,就是一根蜡烛。用火点着棉芯,包裹着棉芯的蜡油融化,慢慢聚成一小团火光。
“着,着了公子。”韩书吞了吞口水,觉得自己又见证了一次奇迹。
“不是公子着了,是蜡烛着了。”赵苏直接上手,在韩书脑门上叩了一个爆栗。
旁边的姬无忧感慨道:“比油灯明亮。”
蜡火比油灯的光源更明亮,也更稳定,最重要的是,不需要象油灯一样,不时要挑一下油里的灯芯。
而且携带方便,在任何地方都可以点燃。甚至于,因为蜡烛的油脂状态,不融于水,就是保管时过了水,晒干之后也能用。
“我给蒙殊写一封信。”白蜡虫并不是百越的特产,事实在中国的湖广,四川等地都有白蜡虫的踪迹。特别是野外地方,因为蜡丝的关系,很容易找到他们的活动范围。
只是中原地区医药的发展和百越略有不同,没人想到白蜡可以止血,也就没人去收集去此物。
蒙殊既然在巴县,让他派几个幕僚出动,全力收集白蜡虫的蜡丝,熬成白蜡给他送来。如果可行的话,最好人工养植,他可以长年收购。
至于商队,他能带到信的,也都让人带信,他要白蜡,越多越好。
目前为止,虽然从百越得到了很多好东西,但若论经济价值,白蜡当属第一。
“我马上就开始筹办蜡烛工坊,又是要女工吗?”韩书一听越多越好,就立刻乖觉的接话。
“是,年龄可以放宽一点,只要能干活,年纪大点无妨。”之前一些招女工的工坊,因为需要技术,甚至需要天赋,所以虽然招女工,但都以年轻的居多。这一回做蜡烛,就无所谓了,所以赵苏特意提出来,可以给中老年妇女多一点选择。
“喏。”韩书把条件记下来,想了想说道:“当初公子从宫里救下的那几百号人,宫女基本都嫁了。”
新村的工坊一直在招工,而且是直接从秦国各地招工,招来的青壮也多。未婚男女呆在新村,又有妇人喜欢牵线,光是写婚书都得专人专岗,不然忙不过来。
“嗯?”赵苏虽然一时没明白韩书想说什么,不过这些宫女都嫁了是好事。
“只剩下百来号的宫人,他们干活倒是用心。”不用心的也有,那都是极少数了,让他们拓荒去,快慢也无所谓,不让他们饿死就是了。这些人,倒不用多提。
“用心好啊,我不是说过吗?用心的可以酌情让他们去工坊工作。”
说完赵苏一拍脑袋,是啊,他怎么把这些人给忘了呢。去全是男人的工坊,他们的体力明显跟不上,而且全是男人的地方,更容易对他们产生歧视。他们现在可不是大王的宫人,而是被发配到新村的罪奴。
至于和女工一起干活,女工又不乐意了。
“挑些人,进蜡烛工坊工作吧。”赵苏知道,他们是被男人和女人同时排挤,和无法接纳的人。如果只有一个二个,隐姓埋名还能融入普通人的生活。可若是一大群人,恐怕永远没法融入。
对他们来说最好的办法,也许就是抱团互相取暖,过完这一生。
“如果下回再办什么工坊,适合他们的,你就提醒我一下。”
韩书点了头,“我会的。”
“不过,我好像很久没有看到徐福了。”赵苏忽然想到这个问题。
“他回老家探亲去了,说是开了春再回来。”韩书倒是一直掌握着这位御医的动向。
得知这件事后,水娘找到公子求告,“不知公子是否找到合适的掌事人选。” ↑返回顶部↑
短短时间,收到五指毛桃和白蜡两样有用的好东西,赵苏已经很高兴,一进星楼就喊水娘,“水娘,快,给我搓根棉线上来。”
姬无忧用棉花纺出来的线就是棉线,用三根棉线搓成一根,用烧融的白蜡浸透,变成一根裹满了蜡油的棉芯。再找来容器,将棉芯捋的直直的,一头勾在筷子上横放在容器口,然后将烧融的白蜡倒进容器。
静放一日之后,将白蜡从容器里怼出来,就是一根蜡烛。用火点着棉芯,包裹着棉芯的蜡油融化,慢慢聚成一小团火光。
“着,着了公子。”韩书吞了吞口水,觉得自己又见证了一次奇迹。
“不是公子着了,是蜡烛着了。”赵苏直接上手,在韩书脑门上叩了一个爆栗。
旁边的姬无忧感慨道:“比油灯明亮。”
蜡火比油灯的光源更明亮,也更稳定,最重要的是,不需要象油灯一样,不时要挑一下油里的灯芯。
而且携带方便,在任何地方都可以点燃。甚至于,因为蜡烛的油脂状态,不融于水,就是保管时过了水,晒干之后也能用。
“我给蒙殊写一封信。”白蜡虫并不是百越的特产,事实在中国的湖广,四川等地都有白蜡虫的踪迹。特别是野外地方,因为蜡丝的关系,很容易找到他们的活动范围。
只是中原地区医药的发展和百越略有不同,没人想到白蜡可以止血,也就没人去收集去此物。
蒙殊既然在巴县,让他派几个幕僚出动,全力收集白蜡虫的蜡丝,熬成白蜡给他送来。如果可行的话,最好人工养植,他可以长年收购。
至于商队,他能带到信的,也都让人带信,他要白蜡,越多越好。
目前为止,虽然从百越得到了很多好东西,但若论经济价值,白蜡当属第一。
“我马上就开始筹办蜡烛工坊,又是要女工吗?”韩书一听越多越好,就立刻乖觉的接话。
“是,年龄可以放宽一点,只要能干活,年纪大点无妨。”之前一些招女工的工坊,因为需要技术,甚至需要天赋,所以虽然招女工,但都以年轻的居多。这一回做蜡烛,就无所谓了,所以赵苏特意提出来,可以给中老年妇女多一点选择。
“喏。”韩书把条件记下来,想了想说道:“当初公子从宫里救下的那几百号人,宫女基本都嫁了。”
新村的工坊一直在招工,而且是直接从秦国各地招工,招来的青壮也多。未婚男女呆在新村,又有妇人喜欢牵线,光是写婚书都得专人专岗,不然忙不过来。
“嗯?”赵苏虽然一时没明白韩书想说什么,不过这些宫女都嫁了是好事。
“只剩下百来号的宫人,他们干活倒是用心。”不用心的也有,那都是极少数了,让他们拓荒去,快慢也无所谓,不让他们饿死就是了。这些人,倒不用多提。
“用心好啊,我不是说过吗?用心的可以酌情让他们去工坊工作。”
说完赵苏一拍脑袋,是啊,他怎么把这些人给忘了呢。去全是男人的工坊,他们的体力明显跟不上,而且全是男人的地方,更容易对他们产生歧视。他们现在可不是大王的宫人,而是被发配到新村的罪奴。
至于和女工一起干活,女工又不乐意了。
“挑些人,进蜡烛工坊工作吧。”赵苏知道,他们是被男人和女人同时排挤,和无法接纳的人。如果只有一个二个,隐姓埋名还能融入普通人的生活。可若是一大群人,恐怕永远没法融入。
对他们来说最好的办法,也许就是抱团互相取暖,过完这一生。
“如果下回再办什么工坊,适合他们的,你就提醒我一下。”
韩书点了头,“我会的。”
“不过,我好像很久没有看到徐福了。”赵苏忽然想到这个问题。
“他回老家探亲去了,说是开了春再回来。”韩书倒是一直掌握着这位御医的动向。
得知这件事后,水娘找到公子求告,“不知公子是否找到合适的掌事人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