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3 / 5)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祁钺道:“不知道。”
  他一直在这里陪着她,哪有时间管别人。
  给瞳榆调整了下姿势,道:“睡吧宝宝,她没什么事。”
  瞳榆拽住他:“你要去哪?”
  祁钺望着她惨白的小脸,双眉蹙着,可怜兮兮望着他。
  男人又坐了回去,“我哪也不去,陪着瞳宝。”
  收拾人什么的,还是交给三舅子吧,他要当个识时务的软饭男。
  晚上
  开车死去的黑衣大汉身上有着图腾,叮叮当当一眼就认了出来。
  当晚沈弋亲自去了一趟。
  男人身着黑色长裤加卫衣,帽檐压的很低,明明是一副很普通的打扮却让人莫名畏惧。
  因为,他手中那把枪支。
  沈弋有把枪采用黑红配色,一般不拿出来,拿出来就是身份的象征。
  这里,是黑衣大汉的老巢,雇凶杀人的场地。
  别的杀手组织老巢都是在海外,或不受管辖的偏远区域,这家偏偏开在了明面。
  可见这位老大有多嚣张狂傲。
  烂尾楼,本该是破落灰尘遍地的事儿,但在这里似乎不太对。
  黑皮沙发低调奢华,玻璃桌上放着五彩烈酒,烟头掉了满地。
  炫酷音乐高昂肆意地奏响,迷人的灯光照耀在偌大的烂尾楼里 ,怎么看怎么违和。
  “萧哥!我敬您!”
  沙发上懒洋洋躺着的萧燃举了举酒杯,荧光绿毛格外晃眼,“赶紧的,今儿个把爷抬我爹床上去。”
  小弟憋了憋笑,知道拦不住老爷娶续弦,少爷干脆就睡他们床上。
  掐着点儿,每每那啥时,少爷总是顶着头荧光绿,扭着屁股,探着头:“爸比,你和姨姨干撒子嘞。”
  美其名曰:缺父爱,看春宫。
  在两人说笑时,沈弋已经来到了烂尾楼中间。
  手中枪支飞快旋转,这是他开枪前的习惯。
  “砰!”
  萧燃高举着的酒杯应声碎裂,液体泼了他满脸。
  他吓得瞬间窜起身,望着沈弋卧槽。
  “你你你弋哥!”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