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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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时候结了一门好亲事,是要惠及家族的,若是家中继嗣无能,还要靠姐姐妹妹提携一把呢。
  所以有能力的家庭都会一视同仁的培养,但是有些小官家庭,手里的资源只能培养一个,那就会紧着继嗣培养。
  能参加皇宫举办春日宴的家庭,那都不是寻常人家,识字念书很正常,作诗也不难,难的是在诗词一道获得诗魁。
  迟晚歪头询问,“殿下要作诗吗?”
  “你作。”
  “啊?”
  迟晚惊了,为什么要她作诗,她字是不错,作诗可就难了。
  但既然殿下说了,她就试试?
  于是迟晚提笔在纸上写——春日宴,致秦国长公主殿下。
  虞九舟看了一眼,她只是在拒绝迟晚提议自己作诗这件事,并不是让迟晚作诗。
  可迟晚竟然还在上面写这首诗是给她的,如果这首诗成品不好,她该怎么隐瞒,还是帮迟晚润色一下?
  从来没有听说过迟晚会写诗,不得不说,她的心里还是有点儿期待的。
  只见迟晚落笔——春雨刚过天初晴,梅花仍在雪未融。
  嗯……虞九舟心中默评:一般。
  风戏百花痴意起,云雾共舞慕思长。
  虞九舟评:还行。
  下一句:情牵已深依九州,志揽青云卫家乡。
  虞九舟脸红:到底是九州还是九舟。
  若是迟晚回答,定然会说:殿下也知谐音梗?
  最后一句:青史留名功成时,与卿把盏醉此生。
  迟晚知道自己写的烂,但该写的都写出来了,什么春雨刚过,梅花仍在,还是风戏百花,云雾共舞,那都是凑数的,后面两句才是重点。
  情系“九州”,其实是“九舟”,谐音梗一变,再展现一把咱不是咸鱼,咱也是有志向的。
  最后结尾,不管是什么志向,最后还是更想跟长公主殿下共此生。
  迟晚把甜酒倒入杯中,朝着虞九舟举杯。
  只觉得此乃人生幸事,喝着甜酒调戏长公主,怎么不算快乐呢。
  虞九舟满心的羞意,什么呀,把这首诗交上去,跟当众秀恩爱有什么区别,当真是羞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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