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3 / 3)
“我早说了,你要后悔!这样的白眼狼,当初就该将她丢在那个村子里让她自生自灭!”
夏兰兰心中倒不后悔将林知夏从那个小山村里带出来,只是,她将林知夏带出来后,着实不该听信什么“老人言”,将林知夏带在身边。
原来,18年前,林岚和夏兰兰放火烧了那三家后,没有立刻下山,而是先带着大包小包和一些粮食奶粉去了她们早先探查好的一处深山的山洞里,住了有两个月,在确定山村里的人不会继续寻找她们的时候,才在一个深夜借助溜索下山的。
当时,林岚先过了溜索,冷冷地站在另一边看着夏兰兰。
夏兰兰自然是先将亲生女儿丛夏捆了个结实,带着丛夏从溜索走过去,然后才鼓足了勇气,再次从溜索返回,将林知夏绑在身上,过了溜索。
二人带着两个孩子,离开了那个山村,却也没能走远。先到了附近的一个小镇子上,靠着夏兰兰偶然采摘到的一株百年山参卖了钱后,租了一家人的阁楼暂住。
那时林岚再次劝了夏兰兰。在林岚看来,小的便罢了,那是夏兰兰的孩子,带着也就带着了;但大的那个算什么?带她出来也就算了,可以送给想要孩子的人家养着,也可以送到孤儿院门口,可万万没有养着这么一个孩子的道理。
而且,谁知道小孩子长大了,会不会有一天想起小时候的事情?
夏兰兰想着,她带着自己亲生女儿已经很艰难了,带她下山免于山上的噩梦也就罢了,也的确没有再带着一个拖油瓶的道理,就想将林知夏送人。
也就是这时,她们租赁房子的那家里的老人却说,两个孩子看着不是血亲,命格却是连在一起的。一个不好,另一个也不会好。最好让两个孩子待在一起——至少,在两个孩子长大前,都是一家人的好。
夏兰兰当时闻言,既是欢喜又是悲恸,抱着小小的丛夏哭的不能自已。
林岚却也是从那日起,才开始对小婴儿丛夏越发好了。到了后面,更是将丛夏当成了自己的心肝一样的宠着。 ↑返回顶部↑
夏兰兰心中倒不后悔将林知夏从那个小山村里带出来,只是,她将林知夏带出来后,着实不该听信什么“老人言”,将林知夏带在身边。
原来,18年前,林岚和夏兰兰放火烧了那三家后,没有立刻下山,而是先带着大包小包和一些粮食奶粉去了她们早先探查好的一处深山的山洞里,住了有两个月,在确定山村里的人不会继续寻找她们的时候,才在一个深夜借助溜索下山的。
当时,林岚先过了溜索,冷冷地站在另一边看着夏兰兰。
夏兰兰自然是先将亲生女儿丛夏捆了个结实,带着丛夏从溜索走过去,然后才鼓足了勇气,再次从溜索返回,将林知夏绑在身上,过了溜索。
二人带着两个孩子,离开了那个山村,却也没能走远。先到了附近的一个小镇子上,靠着夏兰兰偶然采摘到的一株百年山参卖了钱后,租了一家人的阁楼暂住。
那时林岚再次劝了夏兰兰。在林岚看来,小的便罢了,那是夏兰兰的孩子,带着也就带着了;但大的那个算什么?带她出来也就算了,可以送给想要孩子的人家养着,也可以送到孤儿院门口,可万万没有养着这么一个孩子的道理。
而且,谁知道小孩子长大了,会不会有一天想起小时候的事情?
夏兰兰想着,她带着自己亲生女儿已经很艰难了,带她下山免于山上的噩梦也就罢了,也的确没有再带着一个拖油瓶的道理,就想将林知夏送人。
也就是这时,她们租赁房子的那家里的老人却说,两个孩子看着不是血亲,命格却是连在一起的。一个不好,另一个也不会好。最好让两个孩子待在一起——至少,在两个孩子长大前,都是一家人的好。
夏兰兰当时闻言,既是欢喜又是悲恸,抱着小小的丛夏哭的不能自已。
林岚却也是从那日起,才开始对小婴儿丛夏越发好了。到了后面,更是将丛夏当成了自己的心肝一样的宠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