酩酊不醒 第23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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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醉点头,在协议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签名,就是要卖掉自己的命。
  五岁那年贴在头上的纸条又回来了。
  只不过当时是人fan子给他贴的,纸条上写着【混血男婴、血型稀有】。
  现在这个,是他自己给自己贴的。
  像古罗马斗兽场里的奴隶一样,他被清洗干净戴上手环,关进铁架搭的拳场。
  没有规则,不分量级。
  奴隶们只想要钱,只想活命。
  不管抓到对手的什么部位都会拼命攻击,拼命打,砸!抠!撕扯!甚至连牙齿都用上!恨不得在人身上撕下一块肉来,只要对方站不起来,自己就能多活一场。
  那对余醉来说是生不如死的三天。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活下来的。
  地上全是血,他踩着血水滑倒,对手见状疯了似的扑过来用脚去踩他的咽喉和肋骨,他伸手格挡,掰断对方的脚腕。
  他想了很多很多死法,不是自己的,而是弟弟的。
  如果他回不去,陈乐酩只剩死路一条。
  饿死、渴死、摔死、冻死、被闯进小木屋的野兽咬死,被吃掉,连骨头都啃光。
  他逼着自己一幕一幕地在脑子里重复这些画面,场下那些叫疯了眼的观众在他眼里变成各种各样惨死的弟弟,这些弟弟支撑他坚持到最后。
  他赢了四场,输了一场,还剩最后一场。
  最后一场不管输赢,只要他能活下来,都能拿到四万,加上他手里攒的几千,幸运的话就能请到专家给弟弟做手术。
  但最后一场开始前,李哥找到他。
  最后一场的对手是个一场都没赢过的中年人,所有人都知道余醉一定会赢,大盘全压在他身上。
  “我要你输给他。”
  李哥买了反注,要余醉打假拳。
  “只要你戏做得漂亮,观众看不出来,我就按连赢六场给你算,到手十万,怎么样?”
  余醉不懂,但知道这里面的水很深。
  “我没做过戏,怕被看出来害您赔钱,第六场我照常打,不管输赢那一场的钱我都不要,赢了就当孝敬您,我只要四万。”
  李哥斜着眼睛睨他:“行,小小年纪倒挺懂事,我这个人啊,就是心善。”
  余醉成功打赢第六场,经理扔给他一个牛皮纸包。
  他把手上的血擦干,小心翼翼地一摞摞数清,整四万,脸上露出个小孩儿一样的笑,真好。
  那包钱只在他手里呆了五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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