酩酊不醒 第14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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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醉拉起衣袖,手臂上淡青色的血管向上蔓延至手肘,冷白的皮肤上刻着一个刀割出的“卍”。
  这是他认的第一个字。
  拐卖他的男人指着墙上印着“卍”字的画报说,这个字代表吉祥。
  枫岛隆冬,零下十多度。
  不到四平米的小屋站着十多个孩子,每个孩子头上都贴着张纸条。
  就像菜市场在猪肉摊位上标注“新鲜宰杀、生态黑猪”一样,这些纸条上写着每个孩子的年龄、性别、有无疾病、是否服从管教……
  被拐卖的孩子不用标注姓名。
  余醉五岁,站在首位。
  每次买家上门,男人都会第一个把他拉出来介绍。
  他没有父母,却遗传了父母的瞳色和血型。
  混血小孩儿更好卖,rh阴性血能生钱,王长亮一看到他脑子里就浮现出三条商机:
  一头持续可再生且不会反抗的血牛。
  一个凭混血基因和优越五官而远高于市场价的男孩儿。
  一堆鲜活跳动、待价而沽的器官。
  排名分先后。
  王长亮刚在赌桌上一掷千金,手上只剩仨瓜俩枣,买不起余醉,但知道他是个宝贝,于是欣然决定黑吃黑。
  他一把火烧了小屋,趁机把余醉偷走,捆在摩托车后座上一路带回家。
  到家一看,孩子没了。
  余醉半路就掉下去了。
  刚到手的金疙瘩不能就这么死了,王长亮急得要命,又在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树林里。
  好不容易看到一间亮着灯的小木屋,找到住在山上的护林员白清年。
  他求白清年救命,说我儿子从车上摔下去了。
  白清年帮他找到孩子,看孩子冻得全身紫红,手脚都硬了,大着胆子给余醉灌了口高粱酒。
  这口酒救了余醉的命,却让他发了三天烧。
  醒来后神志不清啥都不记得,张嘴就管王长亮叫爸。
  王长亮当场乐开怀,明白这是老天爷看他前四十年实在辛苦,给他送钱来了。
  他把余醉从那个四平米的小屋,带到一个堆破烂的杂物间,稀里糊涂养大。
  余醉没名字,没户口,没上学。
  他第一次看到外面的天空,就是被拉去城里的黑诊所“献血”。
  不是义务献血,要血的人必须花高价来买。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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