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从挽救嫡长孙开始 第800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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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终于找到原因了。
  就是‘天赋人权’。
  因为他相信,天赋予了人最基本的权力,给百姓松绑就是在执行天道。
  他构建大同世界的法礼基础,也就是底层逻辑,同样是天赋人权。
  不过看到这里,他依然有很多疑惑没有解开,按捺住激动情绪,继续往下看。
  后面陈景恪又将话题兜转了回来,重新提起儒家的纲常伦理。
  认为儒家纲常伦理是有现实意义的。
  因为生命确实是父母孕育抚养长大的,父母的地位也直接影响着子女的地位。
  这都是不容否认的事实。
  父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决定孩子的很多东西。
  反过来也是一样。
  等孩子成年了能独立了,父母逐渐衰老,实际掌握家庭的就变成了孩子。
  所以,人权很大一部分是血统赋予的,这一点并没有错。
  到这里,他终于抛出了自己最终的观点。
  人权具有二象性。
  即天赋人权和血统赋权。
  但是,天权是高于血权的,即便是父母也不能随意剥夺孩子的生命。
  看到这里,杨士奇不禁赞叹陈景恪的智慧。
  之前他就有个疑惑,既然几千年来都是血统赋权,你突然变成天赋人权。
  那坚守了几千年的纲常伦理算什么?
  你大同世界要和传统文化做切割是吧?
  仅凭这一点,大同世界就不可能被大众所接受。
  现在,陈景恪用一个二象性,将这个问题解决了。
  天赋予了基本人权,血统赋予了另外一些权力。
  两者相辅相成,构成了人作为人应该享有的最基本权力。
  如此一来,几千年传承下来的思想,就可以和大同世界无缝衔接。
  也扫平了万民心中的障碍,能让大家更容易接受。
  在杨士奇看来,这一招实在太高明了。
  事实上陈景恪想的还要深的多。
  他之所以提出二象性,一方面是为了加强和传统文化的连续性,降低传统力量的反扑。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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