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从挽救嫡长孙开始 第799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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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法礼基础是什么。
  这才是了解陈景恪,了解新政,最关键的地方。
  所以在看完前两篇之后,他毫不犹豫的翻到了第三篇。
  名字非常简洁,就两个字:
  人权。
  杨士奇不禁眼前一亮,他有种预感,自己想要的答案或许就在这里。
  连忙俯首读了起来。
  这篇文章正如标题,就是讲人权的。
  简而言之就是再说,人作为人应该享有哪些最基本的权力。
  这些权力,又是谁赋予的?
  陈景恪一如既往先是讲了历史。
  点出古人对人权的认识很浅薄,认为生命是血脉赋予的,人权也是血脉赋予的。
  和你血脉相连的人的权势,决定着你的权力。
  奴隶的儿子是奴隶,权贵的而是是权贵。
  前三十年看父敬子,后三十年看子敬父。
  这都是血脉赋予人权的体现。
  在这种法礼基础下,诞生了宗法制度,宗族、父母对子女拥有绝对的领导权力。
  但这个理论,却忽略了‘天’的存在。
  天地才是承载万物的基础,也是天地孕育了万物。
  人也同样是天地孕育的精灵。
  既然是天地所孕育,那天自然也会赋予人最基本的权力。
  也就是‘天赋人权’。
  那么天都赋予了人哪些权力呢?
  首先是生命权,这永远是排在第一位的。
  其次,作为人享有最基本的人格。
  所有人也都必须要尊重人格,因为这是天赋予人的权力。
  ……
  接着,陈景恪又用大篇幅论证了天赋人权这个概念。
  看到这里,杨士奇激动的连连拍桌子,找到了,终于找到了。
  天赋人权。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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