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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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一张专辑十首歌来算,三年就是三十首歌,如周澜所说,歌曲都跟新生一样,都是精品歌曲,那她至少能捧红五六个歌手。
  到时楚曰绝对能更上一层楼,听了刚刚那几首歌,她已经有点儿相信周澜能拿出三十首歌曲来了,可条件一定不简单吧?
  周澜没有因为楚曰是楚昭的公司就放低条件。
  说实话,她只要打出名声,她的歌就有的是人抢着要,她能选择跟楚曰合作,已经是因为楚昭了。
  上辈子她的歌,可不是谁想买,就能买到的。
  何况,她放低条件,只会被怀疑歌曲质量,或者居心不良。
  “我是新人,但歌曲的质量你也看到了,我可以先卖给你三首,一首十万。”
  “后续的价格,跟着明小周这个名字来定。”
  跟着市场价,明小周写出来的歌,一首价值百万,都有的是人抢着要。
  “另外,无条件帮我录制发行新生这首歌,并且投入宣传。”
  “除了必要分给平台的费用,这首歌的收益,全都归我。”
  也就是说,为了她的三首歌,楚曰得帮她免费宣传。
  如果是平常的新人,这个条件,肯定会被娱乐公司赶出去,但周澜歌曲的质量,这样的条件,又显得太少了。
  花乔觉得,可能还是周澜不懂,自己的歌曲,在如今烂歌横行的乐坛,有多么的稀缺。
  这样的条件,她二话不说就答应了。
  “半个小时,合同送到。”
  迟则生变,合同签了,周澜就跑不掉了。
  “不签合同。”
  签了合同,万一楚昭看到,岂不是直接暴露。
  能成就成吧,不能成,她也不强求,反正这是她计划之外发生的事情。
  花乔明白,一些有才华的人,性格都很古怪,用明小周这个名字,估计就是不想被人知道真名。
  再说,十万一首,刚刚那种质量的歌曲,不亏,就算帮周澜宣传,也不用多少钱。
  宣传一首歌跟一部影视剧不一样,前者不需要太麻烦,找几个网红剪辑视频的时候用上,好歌很快就火了。
  “可以,但是三首歌我现在就要,钱马上就能转给你。”
  周澜不知道,她说话不清不楚的,花乔在心里都替她找补回来了。
  她在花乔心里成了一个,有才华但脾气古怪的人。
  她不在意自己在别人心里是什么样子,只要不衍生出更多的麻烦出来。
  “好。”
  周澜现场写下三首歌给花乔,其中一首是女团的。
  她查了楚曰的资料,知道楚曰有一组女团要去参秀,正需要一首适合女团唱的歌曲。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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