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林少侠纵马天风界 孙仙医乱书锦囊计(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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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夫人目中英华罩定了孙济,面上笑靥如花:“你敢一试?”
  却说林锋拿出囊中纸条,只见素白纸上一行潦草丑字:“幽州顺平府,……后再开第二……”
  他随手将纸条向泰宁河波涛内一丢,口中喃喃道:“这字当真难认。”
  北理、天风狄戎三国虽皆是中原小国,然三国区划各有不同,北理州下设城,城下又设镇,镇下复设村、庄两级;天风国乃州下设府,府下设县,县下同北理一般,设有村、庄两级;狄戎国又是州下设郡,郡下设保,保下单设个户级。
  笼统而论,便是城、府、郡属一级,镇、县、保属一级,村、庄、户属一级。
  林锋随意拦个行人:“这位老哥,敢问顺平府如何行走?”
  那人听他一口吴语来得地道,忙与他指路:“你往南上了官道再折向东,第一个三岔路往东北去,便是顺平府辖下,入境自有路牌指引,小老弟一看便知。”
  林锋抱拳道谢,这才翻身上马,皮鞭扬处绝尘而去。
  他一路不住打马,直掀得尘埃四起碎石乱溅,引得路上行人纷纷掩口咒骂。
  便是如此,他却依然我行我素策马狂奔,全然不睬旁人咒骂音声。
  多年后,他几乎已是天下万中无一的高手,形形色色的姑娘更已见过不少,无论容貌、武功亦或家室,皆胜过张璐太多。
  然她影子却始终在林锋心中徘徊,那个在浩然城相见后欢呼雀跃的影子或还依旧;那个陪伴他走过幽暗地牢的影子似还依旧;那个山穷水尽与他共乘一马的影子尚还依旧;那个一剑此处全无顾忌的影子,已教他忘在脑后。
  哪怕那是林锋已有了妻室、孩子,那影子却依旧徘徊在心底。
  大抵是遇见张璐时,林锋尚是个无名小卒,唯独是她策马而来,命他立誓守护一生……
  “伙计!再来壶老酒!”
  小二揉揉眼应了一声,又无奈看了眼坐在角落抱着口剑的客人,这才起身温酒。
  他素来不觉小店自酿的烧酒有甚么喝头,一口灌入腹中,仿吞了块火炭进肚。除卖不上价外,大抵也没甚么值得夸耀处,然那客人却饮水也似的连灌了两壶。
  客人已吃了三盅花蒸酿、四大碗牛肉汤面,现在正吃着第五碗,如此深夜还这般照顾他们生意的,只怕是个教饿死鬼迷了心窍的。
  林锋在雁云城内买的干粮,前日便已告罄,到进城时已矮了整整两日饿,兼自入沉沙谷至今,已近五个月不曾饮酒,腹中酒虫翻闹不断。
  恰是此时店家带了自酿的烧酒,他便要了一壶开胃,哪料这烧刀子也似的村醪竟极爽口,于是又添两壶解馋。
  他大快朵颐一番取银会钞,自回后院客房内歇了。
  林锋如今也算腰缠万贯之人,所住之处却颇不起眼,毕竟要行“欺心”之举,自然不可太过张扬。
  他拨拨灯芯,破开第二只锦囊,窗棂纸教孙济撕得狗啃过也似的毛乱。
  枝上画着个规整的方框,框中靠下之处,又画着三个小圈,像极了林锋幼时画的无嘴妖怪。
  他盯了“妖怪”足有半柱香的时辰,才模棱两可道:“这东西……莫不是张地图?”
  林锋看得烦躁,正要将“妖怪”丢在一旁,忽见纸背尚有一副画,他盯了半晌,才在杂乱笔画间看出一行小字:事成后再开第三只。
  因怕良方外传写字潦草难认,大抵是天下郎中的通病,便是天下自视最高的一指怪医孙济也不例外,这厮字迹之潦草,大抵同他医术高低所去不远。
  林锋随手将“妖怪”扔出窗外,口中懊恼道:“回去决计要寻这厮的晦气,这字草到如此地步,难道是要我胡猜的么?”
  他原想修习涤心净体功,却实在静不下心来。
  南国天气也并非酷热难耐,只因雨多,故太过潮湿,林锋自幼在北方长大,是干惯了的,初至此间全然不适,也在情理之中。他自在榻上呆坐半晌,终究下定决心,起身往门外走去。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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